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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五条铁规”强化疫情防控纪律保障

作者:万保侠 王黎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2日 09:40字体大小:

为压实各级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中的责任,规范党员干部个人防控行为,日前,宁陕县纪委监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五条铁规”,进一步严明纪律,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落实中省市和县指挥部决策部署不坚决,在人员调配、物资征集、协调配合等方面不执行指令、不服从安排,或阳奉阴违、推诿扯皮,或打折扣、搞变通的,科级干部一律建议组织部门免职,一般干部一律加重处分,并一律予以退回管理。

二是严密组织防控。落实设卡筛查、摸底排查、隔离观察、行业监管等重点措施不到位,消极畏难、敷衍了事、行动迟缓、贻误战机,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的,涉及镇村(社区)和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一律撤职,一般干部一律加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严肃应急处置。落实带班值班、疫情报告、信息发布、宣传引导、行业监管等制度措施不到位,出现擅离职守、瞒报漏报、擅自发布泄露信息和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泄露他人隐私及秘密等问题,以及引发重大负面舆情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从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四是严格物资管理。对出现滞留、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疫情防治专款的,以及在防护口罩、防护服、消杀药剂等紧俏物资调配、销售过程中违规干预、倒买倒卖、谋取私利的,一律加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五是严控个人行为。对不如实向单位报告个人及家属往返停留疫情发生区,以及与疫情发生区人员接触史的;故意隐瞒从疫情发生区返宁亲属状况,为其逃避卡口筛查、隔离观察提供便利的;出入娱乐场所、组织聚会聚餐、食用野生动物、举办喜庆事宜及丧事不简办的;不主动配合隔离监测、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在人员聚集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一律从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