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惩腐打伞 > 正文

宁陕“三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史蕾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 14:21字体大小:

宁陕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立足职能定位,通过拓宽举报渠道、强化联动协作、突出整治重点等举措,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向纵深发展。

拓宽线索渠道,主动发现问题。统筹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信息技术,以及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宣传点等多种形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3月初,向全县手机固定用户发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短信4万余条,在县城中心广场宣传之窗大屏幕滚动播放畅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举报渠道的公告,进社区设立宣传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向过往群众宣传信访举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伞”破“网”知识的了解,鼓励引导群众提供线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协同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主动收集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域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印发《 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2015年以来案件及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明确排查重点,县、镇纪委负责对本级了结件、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案件,检察院负责对审查起诉的公诉案件,法院对负责已做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公安局负责对查办的治安和刑事案件进行排查,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台账。并限期按照要求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突出监督重点,坚决一查到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反腐“拍蝇”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加大直接查办力度,对疑难复杂案件,统筹调配执纪力量,适时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动,成立联合调查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査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