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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干部作风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查检查的情况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0:18字体大小: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快涉农整合资金使用进度、确保支出任务的全面完成,迎接省市对我县脱贫攻坚的评估验收及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评价。县财政局下达了《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完成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宁财办[2018]147号)文件,于10月22日至10月24日,成立四个检查组,对全县11个镇、8个部门2018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真实性,公示公告及资金支出进度、工程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通过听取各镇、各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项目施工情况。现将督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2018年涉农资金下达及使用、结余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18年共下达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资金19725.35万元,其中:农水科技局5743.97万元,住建局1100万元,扶贫局2399万元,环保局500万元,交通局3691.93万元,林业局620万元,国土局 600 万元,龙王镇 370 万元,江口镇 450 万元,广货街镇 330万元,四亩地镇440万元,梅子镇226万元,太山庙镇380万元,新场镇205万元,皇冠镇260万元,筒车湾镇837万元,城关镇880万元,金川镇389.45万元,电力局303万元。截止10月23

日,实际支出16934.91万元,占下达资金的86%,结余资金2790.44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农水科技局 5743.97 万元,支出 4994.51 万元,占下达资金86.96%;住建局1100万元,支出1100万元,占下达资金100%;扶贫局2399万元,支出1970.29万元,占下达资金82.13%;环保局500万元,支出500万元,占下达资金100%;交通局3691.93万元,支出3691.93万元,占下达资金100%;林业局620万元,支出620万元,占下达资金100%;国土局600万元,支出579.8万元,占下达资金96.64%;龙王镇370万元,支出251.83万元,

占下达资金68.07%;江口镇450万元,支出257万元,占下达资金 57.12%;广货街镇 330 万元,支出 217.2 万元,占下达资金65.82%;四亩地镇440万元,支出351.61万元,占下达资金79.92%;梅子镇226万元,支出189.66万元,占下达资金83.92%;太山庙镇380万元,支出343万元,占下达资金90.27%;新场镇205万元,支出166.4万元,占下达资金81.17%;皇冠镇260万元,支出235万元,占下达资金90.39%;筒车湾镇837万元,支出220万元,占下达资金26.28%;城关镇880万元,支出610.2万元,占下达资金69.34%;金川镇389.45万元,支出333.48万元,占下达资金85.63%;电力局303万元,支出303万元,占下达资金100%;

(三)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10月23日结余资金2790.44万元,其中229.75万元属于项目完工资金结余待交回部分,2560.69万元因工程未完工或完工未验收审计而未支付部分。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进度仍然缓慢。在检查中发现镇村仍然存在工程进度缓慢的情况,未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无法报账。

(二)部分项目印证资料欠缺。一是第一批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资金普遍无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公告;二是大部分项目差项目竣工决算、验收报告和审计报告;三是竣工项目未严格按照宁脱办发[2018]18 号和宁脱办发[2018]146 号文件要求进行公示;三是已经公示的格式、内容不规范、不准确、不全面;四是部分镇村集体经济财政配股资金投资没有召开股民代表大会、未办理相关投放手续等,缺相关印证资料。

(三)工程出现“虎头蛇尾”现象。各镇各部门普片存在工程未验收、审计等情况,造成资金结余。

三、建议

(一)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各部门项目主管领导、项目管理人、财务人员要密切配合,勤沟通,随时掌握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进度,县级部门在镇村实施的项目,部门和镇村要加强沟通,防止“两张皮”,加强项目管理。

(二)完善资料的收集归档。指定专人管理项目资料,建议按类别统一项目资料归档目录,定期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销号归档。

(三)聚焦公开透明。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度,对所有下达涉农整合项目计划,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对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容、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及资金使用情在项目区醒目位置实行公示牌、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有效增加项目建设透明度。

(四)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额度符合政府规定的工程类、配套物资、服务类项目实行招投标、邀请招标或者实行政府采购;落实项目责任制,将每个整合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规范项目管理。

(五)提前谋划上报2019年项目。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涉农整合项目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统筹谋划好2019年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加大项目谋划力度,按照“提前下达下年度涉农整合项目计划”的工作总机制。各镇、各部门应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际情况,提前谋划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计划,确保将扶贫项目资金落实在真正需要的项目上。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