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货街镇五台村党支部书记郑昌礼重复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及未正确履职的问题。2013年4月,郑昌礼在江口购置了房屋并享受了移民搬迁政策补贴。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中,将分于其子郑某的五台村老房子进行上报,又享受了房屋改造政策,重复享受国家补助政策,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2017年五台村贫困户数据清洗期间,郑昌礼未安排对2016年8按照转业有关规定成为柞水县营盘派出所正式干警吴某兵工作情况做进一步核实,未正确履职,致使贫困户数据清洗不精准,其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2018年10月,镇纪委给予郑昌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公安局党员李军违反了不能正确对待婚姻家庭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李军婚内与县招商局干部黄某交往频繁且通过微信经常相互发送暧昧短信。两人的行为对李军婚姻家庭关系造成了一定影响。2018年10月,县公安局纪委给予李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太山庙镇油房村扶贫互助协会会长袁子安扶贫互助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该村扶贫互助协会向会员柯某某等11人投放借款,其中柯某某借款用于修建房屋,胡某某、李某某各借款用于看病,时任油房村扶贫互助协会会长袁子安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导致借款用途不符合互助资金投放范围规定。2018年10月,县纪委给予袁子安党内警告处分。
4、城关镇关一社区党支部书记余楚宴未及时督促妻子向集体缴纳变更土地性质相关费用和因合同与邻里纠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问题。2011年5月,余楚宴的妻子邓某某与城关镇原关一村居民宋某某、许某某等6户签订了联合建房协议。2011年11月和2012年3月,县国土资源局向宋某某和许某某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相关规定,邓某某应向村组缴纳公益金和公积金,但该笔费用一直未缴,余楚晏也未及时督促妻子邓某某向集体缴纳变更土地性质相关费用,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余楚宴的妻子邓某某在修建房子过程中,与相邻住户程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程某某优先购买门面房”,2015年4月房屋完工后,邓某某擅自提高房价,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甚至矛盾激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余楚宴负有一定责任,其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2018年10月,县纪委给予余楚宴党内警告处分。
5、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副局长刘戈飞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违建监管不力的问题。2014年3月陕西省皇冠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王某请求皇冠山管理局就“川金丝猴科普教育基地”所在位置给其出示一份证明,刘戈飞便电话安排单位办公室出具了《关于陕西省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川金丝猴科普教育基地所在位置的函》交给王某,该函中明确写到“川金丝猴科普基地不在保护范围内”,为该项目的违规建设提供了前提条件,不符合“绿盾2018”专项行动要求。2018年10月,县纪委给予刘戈飞党内警告处分。
6、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征秦履行工作职责不力的问题。2016年10月,县国土资源局在巡查中发现,宁陕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在宁陕县皇冠镇南京沟占地修建工人宿舍、钢架房等建筑设施未办理用地手续,属非法占地,经法院作出行政裁决,责令宁陕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拆除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毛征秦在文件阅办单中批示“请监察队、矿产股复印阅存”,至今,宁陕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建筑未拆除。2018年10月,县纪委给予毛征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7、金川镇黄金村党员施仁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问题。2017年4月初,施仁华在未办理林地复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宁陕县金川镇原洵河村五一组自家退耕还林的林地租赁给张家湾砂场进行采沙并堆积砂石料,出租林地面积172平方米,改变林地用途,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10月,镇纪委给予施仁华党内警告处分。
8、龙王镇西沟村党支部书记孙仁和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把关不严以及借支集体资金长期不予核销的问题。2018年4月,孙仁和作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在选举委员会通过“两推一选”确定苏某林和宋某某为西沟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同时提名并确定总监票人是苏某前。苏某前与苏某林属亲兄弟关系,不符合《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2011年5月,孙仁和经手在龙王镇村级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借款,用于西沟村购买蚕种开支。2018年9月,在镇纪委的督催下,孙仁和才将该笔借款予以核销。2014年1月27日,孙仁和经手在龙王镇村级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借款,用于支付西沟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程建设欠款。该笔借款至今未予核销。2018年10月,龙王镇纪委给予孙仁和党内警告处分。
9、筒车湾镇桅杆坝村原党支部书记杨世平滥伐林木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2017年1月,杨世平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在其本人自留山砍伐松树栽植茯苓。2018年2月,杨世平在筒车湾镇林业站申请办理了8立方米的培植采伐证,雇请他人在其本人承包的集体山林砍伐耳树栽植木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宁陕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行政处罚。2018年10月,筒车湾镇纪委给予杨世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宁陕县金川镇五金生产经销部经营者甄尔森违规经营不合格产品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2018年5月,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金川镇五金生产经销部经营者甄尔森销售的虹瑞牌25kg规格型号复混肥料进行了质量检测,检验结论为该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甄尔森向本镇村民销售了30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受到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2018年10月,金川镇纪委给予甄尔森党内警告处分。
11、金川镇老庄村文书周登兴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2017年12月6日,周登兴在金川镇老庄村老庄组自己家中为儿子周某某举办婚礼。举办婚礼当天共开设宴席19桌,其中违规收受本村村民礼金(含部分贫困户礼金)。镇纪委审查期间,周登兴将收受本村村民的礼金予以退还。2018年10月,金川镇纪委给予周登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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