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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纪检监察室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4:52字体大小:

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镇纪委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全县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