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陕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重点把握“三个度”,实施容错免责,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2019年以来,审核实施容错纠错12件14人。
激励作为有热度。从健全识别发现担当作为干部工作机制到积极搭建平台、大胆培养使用的各环节,制定《宁陕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提出申请、调查核实、结论认定、意见反馈的程序进行,经县纪委监委初步研究形成容错报告,及时报上级纪委监委审核后予以容错认定,按要求反馈答复,实现发现、识别、使用担当作为干部的制度机制“闭环”,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容错免责有尺度。从以人民为中心为出发点,将在推动具体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偏差或在解决矛盾中出现错误等情况纳入容错情形,使得容错与基层工作情况结合更紧密。同时明确容错免责必须要以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为标准,确保整个容错纠错过程经得起推敲,杜绝“滥容错”现象。
问责处理有温度。将容错纠错与问责充分融合,明确容错启动、调查核实、提出意见、研究决定和反馈告知五个环节。各纪检监察室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责任调查过程中,要对干部履职行为是否符合容错情形进行主动核实;同时,干部本人或所在单位党组织认为被问责行为符合容错情形的,也可提出书面申请,既调动起实施问责部门对容错情形界定的主动性,又体现组织上对被问责干部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