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鱼某于2020年5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现尚在处分影响期内,建议暂缓晋升。”“经核查,没有收到沈某等8名同志的信访举报,建议对其考察使用不持异议”。这是宁陕县纪委监委在廉政审查意见复函上出具的意见。
今年以来,宁陕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审查把关作用,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形象关。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流程,制定《宁陕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规定》,厘清了回复事项范围、工作办理流程等。同时,强化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相关机构的联动协同,建立会签机制,对干部廉政情况层层把关,细致分析廉政风险,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对79批次1130人次开展了廉政审查,对其中的44名人选提出暂缓提拔或否定意见,审查对象除了各级党政机关拟提拔的党员干部,还有拟评先评优对象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