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奶奶,这是你们被监护期间剩余的五保金,我们给你送来啦!......”在敬老院副院长的陪同下,我将一叠红红绿绿的钞票递给了五保户候某堂老人手上。
81岁高龄的候某堂老人激动的接过钞票,用颤抖的手沾了下唾沫数了起来,嘴里说着:“这么多啊,谢谢啊......谢谢......”
为什么这5177元五保金等被送到了住在敬老院的老人手里,这还得从一条线索说起。
2019年5月28日,我忽然接到群众提供的一个线索,说前几天有人问到某村组组长、党员王某,王某提到在监护候某堂与其丈夫彭某财期间剩余的五保金有4千余元,彭某财过世后候某堂去了江口敬老院,但是剩余的钱一直在王某手上。
涉及民政扶贫资金,事不宜迟。镇纪委迅速启动了初核。先从外围开始着手核查,走访村组干部群众,调取村上档案资料,调取一卡通收支流水......
由于外围核查作了大量工作,加上在谈话中不断宣传民政资金是“红线”是“高压线”,如果侵占五保金等特定款物达到一万以上,就构成违法,使得王某有了巨大心理压力。王某主动向核查组认错,积极配合,先后共上交了侵占的五保金5177元。
主要事实已逐渐清晰。2013年5月20日,王某与候某堂彭某财签订了监护协议。签订协议后,候某堂两人的一卡通等交由王某保管,王某不定期取钱或者购买生活用品用于两人开支。2016年7月7日,彭某财去世,王某办理了安葬事宜。2017年1月9日,村上征得侯某堂同意后,将她送到了江口敬老院集中供养,并签了入住协议。王某将侯某堂的户口本、合疗卡、五保证和一卡通一并交给了敬老院。经走访干部群众及候某堂老人,认为王某履行监护责任称职。但是王某以曾监护过两位老人为由,长期占有这5177元钱,虽尚不构成违法,但已违反了党纪规定。
在与农村党员打交道中,发现普遍存在法纪意识淡薄问题,像剩余五保金的处置上,认为是理所当然,其实已经触犯了纪律,数额大了甚至还会触犯法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的监督执纪工作中,既要用“霹雳手段”去惩治腐败,更要有针对性地多开展宣传教育,用“菩萨心肠”去挽救每个可能挽救的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