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力度,牢固树立以案件审理为中心的理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提高审理质量促案件查办质量,进而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一是严格审核把关。在案件审核中,严格依据“二十四字”方针要求,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程序六个关口,全面审核案卷材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充调查。对于案卷不规范问题,审理部门出具《瑕疵问题反馈清单》经领导审签后反馈给各办案机构,要求按照清单整改完善案卷,严格依纪依规进行定性,做到依法审理和规范审理。去年以来,共出具瑕疵问题反馈清单30余份。
二是案件审核前置。坚持联镇纪检监察室、联案领导前置把关,各镇送审案件交由联镇室先行审核后送协管分管领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经领导审签再送案件审理室审理。自2020年该举措实行以来,问题明显减少,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审理效率,案件质量也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为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对办结的所有案件进行检查,每个案卷形成一份检查清单,对发现的问题逐个梳理。通过召开监督执纪分析研讨会,由案管室及审理室从案件进口出口两个节点进行量化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全面整改,从而使执纪审查程序逐渐规范,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是坚持全县“一把尺”。本着既维护党政纪律严肃性又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的原则,集体审议,对同一类违纪问题充分考虑地域性、历史性、主客观等各种因素,站在全县角度,依法依纪、公平合理地处理案件。去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因审查质量问题引发的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