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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三举措”让监督执纪更有温度

作者:孙江华文章来源: 案件审理室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20字体大小:

“感谢县纪委监委的帮助,我将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村上各项工作,为乡村振兴作出贡献”。日前,宁陕县纪委监委对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筒车湾镇油坊坪村支书胡某某深受感动,由衷的说。

近年来,宁陕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容错纠错、不实信访举报核处结果反馈机制,扎实开展暖心回访,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让监督执纪有力度更有温度。

规范开展澄清正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先后制定了《宁陕县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反馈答复办法》和《宁陕县干部受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及对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工作办法(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扎实开展暖心回访。制定开展对受处分人员暖心回访工作的实施办法,注重因人施策,对受到处分的干部开展常态化跟踪回访,依托干部廉政档案,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做到“两谈三了解”,填写好“两张表”。注重思想引导,通过面对面交心谈话、座谈等方式,耐心细致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近况、家庭情况,尤其是对组织处理的意见和态度,做到对症下药。注重正向激励,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实事求是地对被受处分干部出具意见,对表现良好、成绩突出的人员,适时向相关党组织和单位提议,帮助受处分干部变为“有为”干部。今年以来,全县共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76人次,其中科级干部16人次。

精准实施容错纠错。严格落实《宁陕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准确把握12种可免予追责情形、6种不予容错的情形以及容错纠错免责减责的程序。完善澄清机制,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谈心鼓励、召开会议和通报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完善干部保护机制,充分听取被反映人的解释和说明,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从制度层面建立起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配套完善的容错纠错体系。今年以来,共实施容错纠错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