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单位送来的《关于郑某某等20位同志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县纪委监委对郑某某等20位干部进行审核,截至目前,没有收到信访举报,未发现问题线索和受处分的情况。”这是宁陕县纪委监委出具的一份廉政审核回复意见。
今年以来,宁陕县纪委监委严把干部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因私出国(境)等廉政审核关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现象发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廉政审核把关作用,截至目前,共审核61批次1266人。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联合审核、层层把关。收到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交由县纪委监委党风室牵头、案管室协助办理;党风室拟定征求意见审核表,依次征求信访室、党风室、案管室意见,围绕信访举报、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各常委委员联审签署审核意见。党风室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后,经分管副书记审批后,报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定,及时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不认真核查党风廉政情况,特别是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核结论失实的,将严肃问责。(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