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镇李某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多发奖金6297.6元,2019年4月30日已收回……”这是近日宁陕县纪委监委对近期开展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汇总情况之一。
从3月份以来,宁陕县纪委监委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全方位”“拉网式”专项检查,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宁陕县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为512人,其中科级干部为37人,受轻处分450人,重处分62人。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该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采取到受处分人员单位现场查阅资料的方式,分别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晋级提职、处分文件入档、考核等次、奖金发放、工资处理情况进行核实,重点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记过以上处分的公职人员工资停发、奖金发放情况逐个把关,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33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2份,目前24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余问题相关单位在在整改中。该县纪委监委要求执行处分决定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处分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并由案件审理室归档入卷,对检核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及时整改纠正,并对执纪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打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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