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陕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巩固提升“立案预审、镇案县审、重案会审”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工作水平。一季度,共审理案件19件20人,审结19件20人,给予党纪处分14人、政务处分6人。
细致阅卷审理。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厘清案件基本情况是基础,包括被审查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审查调查简况、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事实、涉案财物处置、监督检查或者审查调查部门意见,细化阅卷笔录,甄别案件审查调查的程序、所适用的条款及条文是否合规。
做实审理谈话。审理谈话是案件审理工作的突破口,告知被审查调查人审理期间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审理谈话,听取被审查调查人的申辩意见,进一步核对被审查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和违纪违法事实,了解有关情况,教育并鼓励被审查调查人,使得其能够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放下思想包袱,接受组织处理,改正错误并积极投入工作之中。
严肃处分决定。审理工作形成意见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提请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处分决定作出后,在一个月内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并送达,同时向其所在的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送达,完善送达回证,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告知受处分人的处分期限、工资、年度考核、晋升提拔等相关规定。
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回头看”。为了维护党纪政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使处分决定执行不“打白条”“走过场”,坚持每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重点从受处分人的工资变动档次、年终考核档次等方面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打通处分决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