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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 压实主体责任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5:52字体大小:

“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你镇党委班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集体约谈……”

近日,宁陕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共对2个镇党委班子开展了集体约谈,对2名镇党委书记、3名党委班子成员开展了谈话提醒,这是宁陕县运用第一种形态,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的一个缩影。

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宁陕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外,还约谈本单位主要领导,督促其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接受谈话提醒后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坚决依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对于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首先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班子成员实施谈话提醒,问题比较突出的还要采取召开班子集体约谈会的形式,对标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位班子成员。

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谈话提醒,对2个单位领导班子开展了集体约谈,对17名班子成员给予谈话提醒。(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