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县委累计组建9个巡察组,开展“助力精准脱贫”、扶贫领域专项巡察3轮次,深入11个镇40个贫困村,累计发现问题178个,移交线索101条,目前立案24 件,处分22人,诫勉提醒谈话40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2案5人。
坚决贯彻落实中省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修订《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明确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至少开展一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或“机动式”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7次安排、听取扶贫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把巡察整改纳入部门、镇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
深入宣传依靠群众,紧扣群众利益查找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扶贫领域实名举报奖励,把巡察公告张贴到镇村、院落,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介发布巡察信息,动员、调动群众反映问题。精心制定《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和脱贫办、扶贫局、林业、农业、民政等部门对接会商,梳理惠民惠农资金兑付易出问题的关键点和贫困村弱势群体名册,摸清底子。巡察组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项目工资、产业园区,了解、调查、核实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工作作风、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推动巡察整改落地。深入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滚动督查,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通报3次。县纪委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实行线索办理“红黄牌”预警督办机制,动态管理,线索处置情况逐条核实,做到件件有结果,红牌督办2件,问责3人。对8起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通报到相关单位、镇村,警示教育,放大巡察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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