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宁陕县公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严禁违规吃喝十条纪律,狠刹吃喝歪风,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一是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公务接待、接受公款宴请,公务接待不得安排高档菜肴、不上烟酒,反对铺张浪费;二是严禁无公函、伪造公函接待以及“一函多餐”等以公务名义变相公款吃喝;三是严禁同城公务宴请,城区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不得在旅游景区安排接待;四是严禁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单位下属、下属单位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不得向下属单位及企业转嫁违规吃喝费用;五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单位内部食堂、住宅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六是严禁公款报销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七是严禁上下级、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搞拉帮结派、利益交换、说情打招呼;八是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及会议、培训、检查、调研、值班等活动期间饮酒,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斗酒纵酒酗酒,酒后滋事、酒驾醉驾;九是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违规吃喝;十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庆生祝寿、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入伍就业、给孩子办满月等其他喜庆事宜,严禁借操办之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反对大操大办、大吃大喝。
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凡违反严禁违规吃喝十条纪律要求的,一律先停职检查再调查处理。同时,公布电话、网络、来信、来访、微信扫码5种举报方式,接受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加大查处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