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偶然听到纪检监察干部给党员干部摘帽子而“讨人嫌”,组工干部给党员干部戴帽子而“招人爱”之议论,一时间浮想联翩。
习近平总书记曾讲到:“要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做疾风劲草、当烈火真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有疾风劲草、烈火真金的决心和信心,只有这样才能跨过面对“讨人嫌”而不敢监督、不敢过硬监督的门槛,切实做好“摘帽子”这件工作。首先这种“摘帽子”不同于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摘去布满光环的官帽子,而是各级纪委纪委监委通过认真核查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澄清失实举报,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及时在一定范围、以适当方式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消除负面影响,强化正面激励,为勇于担当的干部解除其心理压力,撑腰鼓劲,增添敢做善为的“底气”和“硬气”,切实维护党员的名誉与合法权益,依规依纪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它摘的是被失实诬告党员干部遭到质疑、误会、委屈的负面高帽,摘的是家属头上那顶无形的心理枷锁,摘的是公共社会一以贯之的大众心理----凡被举报者必是有问题的贪官污吏、道德败坏之徒,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更好的担当作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因此这种“摘帽子”应该受到群众拥护,而被“摘帽子”的党员干部应该对组织心存感激,心存敬畏。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核查信访举报,为不少蒙受不白之冤的党员干部恢复了名誉与权益,也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为不少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摘去受累的“帽子”,换上轻松的“帽子”,因此“摘帽子”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未尝不是对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的褒奖,而这种“摘帽子”也因为暖了干部心,圆了百姓梦,最终达到“招人爱”。如此说来,“摘帽子”也未尝不是一件喜事。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我们期待公平正义,期待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维护自己的权益,肃清党内蛀虫,害群之马,还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