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宁陕县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已覆盖全县11个镇71个行政村,县政府先后向各村级股份合作社拨付配股资金3648万元。为了全面掌握各村级股份合作社运行情况,2021年,宁陕县纪委监委先后对41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32件,查处9件7人。随着全县村级股份合作社的不断壮大,各合作社在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不按程序招投标;少数合作社对项目投资风险预判不足,导致投资及红利无法收回;个别村干部违规使用合作社资金、自由支配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混乱等,这些问题应当引起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进行规范管理。
加强指导,健全内控机制。主管部门要加强全县各村级股份合作社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各合作社的管理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授课培训,促使财务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针对村级股份合作社管理漏洞及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人、财、物。
规范管理,强化规矩意识。各村级股份合作社应严格按照《宁陕县财政扶贫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公共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资产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主管部门应规范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对脱贫攻坚以来项目建设审批、监管、资金拨付等环节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不招标上项目,招标后分包转包,项目建成后不经审计、不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等问题发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严明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全县村级股份合作社运行管理情况应纳入县纪委监委各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盲目投资造成财政资金流失、贪污挪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占用集体资产、红利分配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查处涉案人员的同时,还应严肃追究镇党委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强有力的责任追究措施促使全县村级股份合作社管理更加规范,运行更加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