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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家风建设 培育廉洁家庭

作者:薛芬芬文章来源: 皇冠镇纪委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5:50字体大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家风建设” 被写进了《条例》,作出了明文规定。

党员干部的家风事关党风政风,影响党的事业发展,好的家风能造就好干部,好干部对净化政治生态起着关键作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要求,涵养好家风,弘扬新风正气,传播廉能量。

要弘扬廉洁家德家风,常敲廉洁之家“警示钟”。党员干部及其家属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甘于清贫,淡泊名利,自觉把廉洁齐家、树立良好家风作为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教育子女自强自立,告诫亲属自尊自爱,培养高尚情操,养成平和心态,营造良好家风。要善于用优秀家规家训约束党员干部及家属言行,自觉重品行、做表率,要秉持“为人重在诚心相待、为官重在清廉为民、子女教育重在德行培养”等家教家风原则,用廉洁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其家属见贤思齐。特别是要善于从中华传统家风文化中汲取营养,切实做到家风朴素纯正、浩然淳厚、严实清廉,坚决杜绝查处曝光的全家腐败、家族式腐败悲剧在我们自己身上的重演。

要把好家庭廉政关口,筑牢廉洁家庭“防火墙”。筑牢家庭廉洁关口,对于保持家庭成员的廉洁之心、廉洁之身以及党员干部的成长特别重要。要强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珍惜家人的前程和荣誉,坚持勤俭持家不铺张、婚丧嫁娶不大办、乔迁升学不敛财、说话办事不逾矩,坚决做到不义之财不取、身外之物不拿,不让消极腐败有可乘之机。要着重监督预防,着眼于家庭的内在影响力,开展好党员干部家属的廉洁教育工作,让家属协助做好廉政监督,常吹家庭“廉洁风”,常念家庭“廉洁经”,争做家庭“廉模范”,严守家庭这片廉洁净土,让家庭真正成为温馨温暖、积极向上的“避风港”。

要保持廉洁警惕意识,织密干部家庭“护廉网”。党员干部要时刻慎独慎微慎欲,时刻自重自警自律。要深刻认识到严管才是厚爱,对子女、亲属要严格教育管理,自觉帮助亲人正身正形,同时,亲人之间要彼此关注生活圈、朋友圈、娱乐圈,关心身体和精神状态,特别在家庭成员面临利益诱惑时,帮助亲人辨是非、守边界,共守廉洁防线、共防糖衣炮弹,坚决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要常照镜子,及时纠错,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的廉洁意识,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把廉洁家风融入到党员干部家庭的工作生活中,用“小家”推进“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