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审议批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释放出纪律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学习贯彻《条例》,要充分认识突出鲜明的针对性和时代性特点,如,不但充实了违纪情形的内涵和外延,对违纪违法问题更具有制度保障和操作性。而且,进一步完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再如,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违规为亲属提供帮助等问题均有条款和约束。同时,《条例》对党员干部离退休后和在职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对党员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学习贯彻《条例》,要提升政治觉悟,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作为贯彻执行《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时体现出坚持和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将党章的规定要求更加细化、具体化,坚持用党章这把尺子衡量干部、丈量工作,有效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性。
学习践行《条例》,要明确新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突出问题,是纪律审查的重点,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要知晓《条例》在全面从严治党、在正风反腐中的利器作用,切实有效维护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员干部思想行为统一,做到令行禁止。
此外,学习贯彻《条例》要警醒提出的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新要求,明确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的规定等。
自觉贯彻落实《条例》,迫切需要自身正、自身强、自身硬高度政治觉悟,在具体工作中,服务群众中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养成时时照镜子、常常量身子的好习惯,坚决从工作中摒弃“打折扣、搞变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将潜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遏制,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保护自我思想的自觉行动。
令之不行,政之不立。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坚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促进责任担当,善作善为,在新征程道路上坚定不移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决贯彻党中央以铁的手腕抓纪律建设,将从根本上扭转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纪、精准执纪,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各级党组织要勠力同心,全力加强和健全党员干部管理制度,不断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清楚该做什么、追求什么,禁止做什么、摒弃什么,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