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取得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彻底根除,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只有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提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作出部署,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监督落实“两个确立”根本政治要求,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制定政治监督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深做实政治监督,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强化辩证思维。在统筹兼顾中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抓牢“常”和“长”,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大胆探索、实现突破,注重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强化审查调查。一方面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另一方面是加强对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的研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的有效方法,探索建行贿受贿双向查处机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第三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议案促治工作,推动重点领域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