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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透《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做好纪检监察干部

作者:孙江华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1:08字体大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新的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

修订后的《条例》共有二十七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明确问责主体、压实政治责任,完善问责内容、强化问责执行,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制度与行动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对于引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修订后的《条例》,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和领导成员既是贯彻实施条例的主体,又是条例规定的问责对象,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坚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对照检查,及时整改落实,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压实压紧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实现以问责促进负责、以担当诠释忠诚。

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把学习贯彻《条例》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转化为干事创业,不断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的内在动力。(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