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更是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紧箍咒”。
实施《问责条例》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通过问责这一“利器”,使广大领导干部用好“权”,对“权力”存敬畏和善待之心,《条例》第二条指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这充分体现了维护党的纪律重要性和严肃性。
强化问责是确保政令畅通的必要之举。严管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激励广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才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执纪必严,失责必究,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