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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

作者:杨全全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58字体大小:

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与时俱进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利于充分体现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在日常工作学习与生活中,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工作中多了解群众困难,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

责任和担当是密不可分的,责任是对担当的要求,担当是对责任的诠释。责任担当是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新时代的广大党员干部要勇于扛起自己所肩负的责任。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践行担当的本领和能力,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为党尽责、为民造福。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工作中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纪律规矩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习惯和自然。在生活中严格自律,时刻警示自己脱离低级趣味,坚守清廉干净,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事。

广大党员要做到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在平凡的工作中,尽职尽责,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