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陕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标准及补贴对象 |
业务主管部门 |
1 |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 |
400元/亩 |
林业局 |
2 |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集体承包12元/亩,村提留2元/亩。家庭承包9.8元/亩、11.2元/亩。家庭承包村提留4.2元/亩、2.8元/亩。县级提留1.75元/亩。 |
3 |
城市低保对象补助 |
2020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按照610元/人·月采取补差的方式实行救助。 |
民政局 |
4 |
农村低保对象补助 |
2020年10月1日起,农村低保提高至4830元/人·年,实行分档补差: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600元以下享受一档低保标准405元/人·月;1601-3200元享受二档低保标准 270元/人·月;3201-4830元享受三档低保标准175元/人·月。 |
5 |
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
2020年10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提高至6300元/人·年。 |
6 |
分散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补贴 |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福利机构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400元;高等教育在校孤儿学生从本人入学报到当月起,参照福利机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发放生活补助,学费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部分外,标准内剩余学费由县民政局分学年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万元给予资助。 |
7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成年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残疾儿童(0-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
8 |
城乡临时救助金 |
每人每年临时救助金额不高于当地半年城市低保标准(465*6=2790元)。 |
9 |
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 |
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800元/人·月执行。 |
10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月12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月80元。 |
11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对生活困难家庭中的(生活困难家庭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现行1000元/人/月)发放补贴,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不低于现有补贴标准发放(参照福利机构内孤儿养育标准的50%发放,即1400*50%=700元),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12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60元/亩 |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13 |
农业产业补助 |
魔芋500元/亩,食用菌1元/亩,养牛800元/头,猪400元/头,养蜂100元/箱,省内务工500元/人,省外务工1000元/人,技能认定500元/人,家庭综合收入奖补1000元/人,核桃板栗科管50元/亩,种植核桃板栗100元/亩,天麻:200窝以上补助1000元/户、400窝以上补助2000元/户,猪苓:100窝以上补助1000元/户、200窝以上补助2000元/户。糯玉米种植:露地种植50元/亩,地膜种植120元/亩,营养钵种植300元/亩。 |
14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13.5元/亩 |
15 |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
标准按照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财政厅、安康市军分区司令部(安民办发〔2016〕47号)要求,实行按照义务兵学历统一优待政策,即:按照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标准发放。“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16 |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
①在乡老复员军人,月标准1010元/人。 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月标准500元/人。 ③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参战和涉核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月标准500 元/人 。 ④“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农村户口烈属21030元/年/人,城镇户口烈属21030元/年/人 ⑤在乡伤残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因公八级伤残军人11150元/人/年因公六级伤残军人24890元/人/年。 ⑥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7.5元。 |
17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计算方法:退役时本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退役金的2倍。一等功增发15%,二等功增发10%,三等功增发5%。2014年的标准为20361元/年/人(2年内20361元,每多一年增加10%)。 |
18 |
中心户长补助 |
360元/人/年 |
卫生健康局 |
19 |
独生子女保健费补贴 |
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且及子女在16岁以内的家庭,每户每月30元。 |
20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
70岁-79岁,50元/月;80岁-89岁,100元/月;90岁-99岁,200元/月;100岁以上,300元/月。 |
21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 |
500元/人 |
22 |
小额信贷补贴 |
年利率6% |
乡村振兴局 |
23 |
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
扶贫小额贷款全额贴息 |
24 |
财政扶贫“雨露计划” |
0.3万元/人/年 |
25 |
农村医疗救助 |
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城乡医疗救助年度救助封顶线1.2万元,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比例70%,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起付线3000元。重大疾病依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救助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31号)文件规定,患儿童“两病”及尿毒症等19种大病,且在合疗(居民医保)重大疾病基金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在5.0万元以上,享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
医疗保障局 |
26 |
救灾补助资金 |
100元/人 |
应急局 |
27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260元/车/年 |
残疾人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