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宁陕县局防打并举,标本兼治,以“三个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干部知责担责履责能力。
坚持在政策宣讲上用力。一是针对非法金融活动伪装性强、迷惑性大的特点,县局纪检组组织召开专题讲座,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分析,从表现形式、社会危害、防范措施等方面对非法金融活动进行详细讲解,让干部做到心有所知、行有所止;二是逐条解读《自查承诺书》十项内容,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讲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和处理原则,要求干部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为下一步部门摸底和干部自查打好思想基础;三是积极发挥“税纪新风”作用,以三会一课、道德讲堂、日常廉政谈话为载体,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频次和密度,让干部充分认识整治重要性,自觉提升思想站位。
坚持在摸底排查上用力。一是做好部门排查。用好税务系统网格化教育监督体系,要求各层级监督负责人对其监督对象逐个谈话,详细掌握干部参与非法金融活动情况,确保干部承诺真实可信;二是做好重点排查。县局纪检组根据线索掌握情况,梳理重点排查人员名单,与排查对象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打消干部顾虑,引导干部积极向组织说明情况;三是做好信息联动。注意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税务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有序衔接,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公安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沟通,利用好税务家属联络制度,及时向干部家属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及要求,全面掌握税务干部(含退休)及其直系亲属参与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
坚持在监督问责上用力。县局纪检组挺纪在前,执纪在先,切实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组织、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纳入监督执纪范围。明确对不如实上报自查情况的严肃查处;对立即停止非法金融活动并主动清退非法募集资金,向党组织和单位作出书面说明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对明知禁令仍然我行我素、继续组织、非法金融活动的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于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发现相关问题不制止、不处理、不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予以追责问责。
截至目前,宁陕县局全体党员及公职人员自查排查已经结束。全局102名在职干部,29名退休人员均已签订了《自查报告表》和《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