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已经收到,该问题属于受理范围,已予受理,我们将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如有相关证据请及时提供,也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承办单位办结后将与您联系,反馈办理结果……”这是宁陕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对实名来信举报的黄某某,进行实名信访举报受理“双告知”。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出台后,该县纪委监委从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出发,推行实名信访举报受理“双告知”制度,即:告知信访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业务内信访举报已按照程序受理;同时告知信访人承办单位办结后将按照时限要求,将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
在受理阶段对信访人进行“双告知”,一是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听民意、解民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让信访人心中有底,避免因不确定信访问题是否被受理而出现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等问题;三是通过这种“双告知”互动的形式,让信访人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更有信心,不断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满意度。截至目前,我们已对10件实名信访举报进行受理“双告知”,均未出现重复信访问题。通过“双告知”持续遏制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增量,化解存量,全力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