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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公告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1日 11:03字体大小:

根据2017年度第一轮巡察工作安排,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将对龙王镇、梅子镇、县民政局等9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7年4月1日——2016年5月31日

二、巡察对象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龙王镇、县总工会、县信访局等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干部。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梅子镇、县老干局、县环保局等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干部。

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皇冠镇、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干部。

三、巡察的主要内容

本轮巡察的主要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执行廉洁纪律情况;执行组织纪律情况;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工程建设、涉农民生工程、涉农资金特别是精准扶贫资金发放及管理、惠民补贴等情况;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方面问题。

四、受理信访举报方式

1、县委第一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方式如下:

受理电话:6822359

办公地址:县委第一巡察组(老财政局三楼)

征求意见箱:宁陕县广场路1号大门口

2、县委第二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方式如下:

受理电话:6822156

办公地址:县委第二巡察组(老财政局三楼)

征求意见箱:宁陕县广场路1号大门口

3、县委第三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方式如下:

受理电话:6821551

办公地址:县委第三巡察组(老财政局三楼)

征求意见箱:宁陕县广场路1号大门口

受理时间:2017年4月1日至5月31日,工作日8:00至12:00,14:00至18:00。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不受理群众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非巡察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五、县委巡察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巡察工作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821577。

中共宁陕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