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度第一轮巡察工作安排,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将对龙王镇、梅子镇、县民政局等9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7年4月1日——2016年5月31日
二、巡察对象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龙王镇、县总工会、县信访局等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干部。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梅子镇、县老干局、县环保局等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干部。
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皇冠镇、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干部。
三、巡察的主要内容
本轮巡察的主要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执行廉洁纪律情况;执行组织纪律情况;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工程建设、涉农民生工程、涉农资金特别是精准扶贫资金发放及管理、惠民补贴等情况;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方面问题。
四、受理信访举报方式
1、县委第一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方式如下:
受理电话:6822359
办公地址:县委第一巡察组(老财政局三楼)
征求意见箱:宁陕县广场路1号大门口
2、县委第二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方式如下:
受理电话:6822156
办公地址:县委第二巡察组(老财政局三楼)
征求意见箱:宁陕县广场路1号大门口
3、县委第三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方式如下:
受理电话:6821551
办公地址:县委第三巡察组(老财政局三楼)
征求意见箱:宁陕县广场路1号大门口
受理时间:2017年4月1日至5月31日,工作日8:00至12:00,14:00至18:00。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不受理群众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非巡察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五、县委巡察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巡察工作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821577。
中共宁陕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