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上旬至2023年9月上旬,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宁陕县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1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向宁陕县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巡察反馈会后,我局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随即召开了党委会议,对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了专题研究,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任务及措施,将整改责任细化至具体股室、具体负责人,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3月1日,巡察反馈的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制定的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3条。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情况。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局党委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情况: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委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制定印发了《宁陕县财政局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宁财党字〔2023〕39号),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并按期组织学习,认真传达上级精神。截至目前,局党委共组织全局干部5次学习,领导干部粮食安全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情况。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用力不足。在推进专项整治中排查不够深入,发现的都是一般工作层面的问题,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整改情况:1.县财政局自2023年7月1日至8月30日对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基础工作、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财务收支核算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该公司存在部分原始凭证不完整、会计核算不合规、往来挂账数额较大、粮食购、销、存、未及时对账、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我局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2.建立完善了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出台了《宁陕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宁陕县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宁陕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自评工作,加强了对粮食储备资金的监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因我县主要开展的是粮食储备业务,粮食购销业务较少,资金量小且单一,粮食主管部门和各行业部门管理比较严格和规范,我局通过业务检查确实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形,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发现线索及时移交。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中省市粮食购销相关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起来,与财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夯实粮食资金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资金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我县粮食储备规模合理,质量合格,为维护地方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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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财政局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