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和《宁陕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会议研究,宁陕县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尹礼君、叶祥友、刘伟、陈孝毅、杨俊、桂晟、谢细刚、曾朝辉、廖蔚娜、魏阳升10名同志为宁陕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至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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