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正文

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委 ​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作者: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2日 16:43字体大小:

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经济贸易局比照享受主任科员待遇干部、物资总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廖代新违规驾驶公车问题。2018年1月,廖代新私自驾驶县物资总公司公车从宁陕到西安检修,返回途中发生事故,导致车辆受损。此外,廖代新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县纪委给予廖代新党内警告处分。

该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置纪律规矩于不顾。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再次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饬,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契机,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紧盯端午、国庆等节假日,重拳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礼品礼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复燃,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中共宁陕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