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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陕西省纪委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8日 08:33字体大小:

1.延安市洛川县槐柏镇西村党支部书记马学军虚报冒领国家种粮补贴问题。马学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及家人虚报种粮面积141亩,套取国家种粮补贴9521.64元据为己有。2015年9月,槐柏镇党委给予马学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安康市白河县中厂镇顺利村党支部书记陈新江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问题。陈新江近年虚报退耕还林5.41亩,套取补助资金1.12万元据为己有。2015年12月,中厂镇纪委给予陈新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商洛市洛南县灵口镇三星村村委会主任宋晓军截留挪用群众土地补偿款问题。宋晓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截留挪用群众土地补偿款共计6万余元,用于村务支出。2015年3月,洛南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