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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10:05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太山庙镇太山村党支部书记孙文才脱贫攻坚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6年2月,太山村将不符合贫困户评定条件的刘某某、田某某两户确定为贫困户。村民袁某某与其子已分户,袁某某户籍人口3人,其子户籍人口4人,村上公示袁某某贫困户信息为7人。对于该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孙文才负有领导责任。县纪委给予孙文才党内警告处分。

2金川镇兴隆村村主任王峰挪用贫困户脱贫贷款资金的问题。2016年6月,王峰帮助贫困户哥哥王某某办理了5万元脱贫贷款,随后,王峰将5万元脱贫贷款取出替王某某保管。2017年5月,王峰用王某某脱贫贷48000元归还自己儿子购房借款。2017年6月,王峰归还了王某某的脱贫贷款。金川镇党委给予王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四亩地镇严家坪村村主任许远洪脱贫攻坚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4年1月,严家坪村五保户甄某某死亡,该村未上报死亡情况,并在贫困户建档立卡时,将甄某某列为在册贫困户。2017年6月,该村在贫困户数据清洗公示时,将甄某某从贫困户名册中剔除。对于该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许远洪负有直接责任。四亩地镇党委给予许远洪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