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部署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宁陕县皇冠镇双河村秦岭生态环保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张富兴对护林员监管不到位、虚报考勤的问题。张富兴身为皇冠镇双河村秦岭生态环保三级网格信息管理员,虚报考勤使护林员余某春在未履行生态护林员职责情况下仍然领取了三个月的工作补助共计1800元。同时,2019年9月张富兴因盗取皇冠实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石板,受到宁陕县公安局行政处罚。2020年12月,宁陕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皇冠镇监察组给予张富兴记过处分。
2.宁陕县梅子镇南昌村坪梁组组长(生态护林员)张遵海未正确履职的问题。2020年5月,梅子镇纪委在明察暗访检查中发现张遵海因搬迁后不在本村居住长期未正确履行生态护林员职责,镇纪委对其立案审查,审查期间张遵海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出省帮其女儿照顾孩子。2020年11月,南昌村村委会取消张遵海的生态护林员资格。2020年12月梅子镇纪委给予张遵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两起案例反映出扶贫领域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仍然时有发生,问题虽小但在群众中影响很差,损害了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管厚爱、抓早抓小、警钟长鸣。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聚焦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抓好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迎接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宁陕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