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陕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以“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执纪执法”为目标,认真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制度机制,助力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明确问题线索受理、分办、审批程序,规范运作、紧密衔接,使问题线索管理高效运转。一是全面落实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对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巡察办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各镇排查发现的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逐件进行编号,备案登记,建好问题线索管理台账,线索管理分办各环节均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二是按照领导批示、轻重缓急、办结时限等进行分类标注,案管室提前做好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汇总分析,重点强化对本级机关自办案件、上级机关交办案件、巡视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领导交办事项的预警督办。工作中建立健全督办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通过采用电话督办、微信督办、书面督办等形式,督促承办室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并上报相关材料,对问题线索久拖不办、久办不结等问题,及时下发“红黄牌”预警督办函,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今年以来,共发出“红黄牌”预警督办函16份,对即将到期的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工作提醒50余次,电话提醒30次,面对面提醒15次,持续推进问题线索“清零化”管理,有效削减案件存量。
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合力更加增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加强对全县重点案件、重要线索查处以及成员单位提请协调事项的沟通协调。县直各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月报送制度,建立了执纪执法机关线索相互移送机制,建立管理台账,并定期更新完善,做到规范管理。目前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45件,其他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4件,立案32件,党纪政务处分32人。开展政法队伍整顿工作,共受理涉及全县政法系统人员问题线索24件,立案5件,结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
做细做实监督检查,办案更加安全。一是强化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的意见》要求,重点对履行“走读式”谈话审批、谈话场所、“手递手”交接手续等严格把控,全年开展审查调查安全检查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做到审查调查安全与审查调查工作同推进,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双安全”。二是加强机关谈话室的管理。机关谈话区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保障,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同时,结合实际将相应制度规范上墙,围绕谈话场所、设备的使用管理,健全完善日常管理、使用审批、审查调查安全、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场所设施使用管理规范有序、作用发挥到位,筑牢了纪律审查调查工作阵地。三是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每周上报“走读式”谈话情况统计表及谈话方案、安全预案等相关资料。2021年,协调对机关及派驻机构人员培训3次;监督执纪谈话室、标准谈话室共使用155次。
严格案件统计管理,分析更加精准。一是做好案件统计录入工作。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工作规则》,认真做好案件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提升统计资料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每月认真细致录入问题线索处置相关文书,做到对收集的予以了结、立案、结案案件当月填报,确保无差错、不拖拉、不积压,准确报送执纪审查调查统计数据。二是加强案件综合分析工作。案管室对交办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时限要求进行跟踪督办,做好各承办单位月执纪审查数据统计汇总,起草《2020年全县执纪审查工作通报》《2021年第一季度全县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通报》《2021年上半年全县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通报》《2021年第三季度全县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通报》,每月25日前统计各机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送分管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新的一年里,宁陕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按照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守职责定位,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再鼓干劲,再添措施,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