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隶到宁陕县纪委监委已有三个月,我很庆幸成为监察体制改革的亲历者和见证者。在新的岗位上,我感受到新鲜的工作氛围,也迅速激发出饱满的工作热情。宁陕县检察院转隶人员大多属于直接从法律院校大门再进机关门的科班干部,常年办案点、办公室两线活动,受检察机关较单纯的工作内容和模式所限,工作基本都是围绕着职务犯罪刑事案件本身开展,较少与社会接触,业务基础积累不足,对党的规矩理解把握不深不透,思维模式还在延续过去司法机关办案时的路子。我很清楚,由执法到执纪,机遇与挑战同在,角色的转换改变的不仅是岗位,更是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的全面更新,我必须尽快适应和转变角色。
在纪委三个多月中,我先后在审理室和纪检监察室工作,工作对象由审理案卷变化为广泛与基层党员干部、普通群众打交道,工作指南由《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扩展为学习使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规党纪。几个月的纪委工作彻底改变了先前我对纪委工作的模糊认识,发现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接地气”的工作,绝不是单纯依托纸面规则行事,而是全面覆盖、全能型。最直观、最真切的感受就是政治性强、对纪检干部的要求是能力全面,对案件处理的准则是纪严于法。
政治性强。这段日子桌子里,我深切感受到纪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频率高、形式多、氛围浓。政治性强首先就是讲政治。讲政治,要保持清醒的政治方向,要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要牢牢把握鲜明的政治观点,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要有高度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就是要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首要的就是讲忠诚。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党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部署和开展,坚决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
能力全面。几个月以来,我深刻感到执纪监督绝非简单易行,仅有法律知识远远不够,不仅要熟悉党规党法,还要熟悉县、镇、村相关情况。本领恐慌随之而来,全面学习新知的渴望十分迫切,要对照着书本学,要把自己摆进去学,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政策、方法及基本知识,具备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水平。同时,要具有观察分析、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应变等实际工作能力,能运用不同的方法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只有边干边学,以干促学,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才能加快提升自身综合能力。
纪严于法。强调纪律性,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重要体现。作为一名转隶干部,面对的是法律思维向纪律思维的转变,法言法语向纪言纪语的转变,改变的是只注重违法的反贪工作思维,深刻领会的是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合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在日常,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头一把尺子、不可逾越的最上一层栏杆。违法自破纪始,如果一个党员干部在一开始违纪时,组织上能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他们就不大可能由第一种形态酿成第二或第三,直至第四种形态。纪检干部必须摒弃、克服违纪当小事,党员干部不违法就不追究的软懒散执纪思维。我认为纪检干部首先应该是鞭策者,抓早抓小,对小毛病要早提醒,小缺点要早批评,小问题要早处理,小错误要早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对巡察中发现的一些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要按照第一、二、三种形态及时施治,避免党员干部滑向第四种犯罪深渊。
身为一名纪检干部,我秉持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价值理念,深知使命之重大,也明白自身还有欠缺, 工作还需努力。我坚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是激励自己在纪检岗位上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作为纪检新兵,要增才干、强本领,坚定信念,扎根基层,竭尽全力,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强化自我监督,严格遵守工作规则,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开启监察事业新征程。总之,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必胜的信心、昂扬的斗志,认真学习纪检监察知识,掌握好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做好纪法衔接,模范遵纪守法,成为一名既懂法律更懂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