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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需向组织报告

作者:宁纪轩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16:31字体大小:

日前,我在县纪委机关办公室看到宁陕县财政局、宁陕县卫计局局长因公外出报告函,将外出的事由、起止时间、外出地点及本人在外联系方式均向组织进行了报告。笔者认为这是具有遵守组织程序的自觉。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组织程序。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昭告全党,“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党的程序规定,不仅是我们党集中统一的保证,也是对每一个党员的政治要求。是否具有遵守组织程序的自觉,是检验党员、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在社会转型期,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无菌箱中,而是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利益有着更为复杂的考量。组织程序作为管理规范、行为规则,可以发现、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能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如果缺少了组织程序,只是我行我素,对个人,就如同无舵之舟、无缰之马,迟早迷失方向;于组织,则如同一盘散沙、一堆乱麻,难以形成合力。然而现实中,还是有不少党员干部把持不住定力,视组织程序为无物,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在工作中无视规程,或是“迈过锅台上炕”,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在生活中无视规定,或是该报告的不报告;或是一到非工作时间,便以个人私事、自由空间为借口,擅自脱岗离岗,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泥牛入海无消息。无视组织程序,“怕麻烦”是借口,“不知道”更不成其为理由。说到底,还是个人私利和权力观念扭曲在作祟。

组织观念一旦淡漠,组织监督一旦缺失,自由主义和各种行为失范就在一些人身上冒出头来。少数领导干部独来独往,天马行空,不跟组织上说一声,不把组织当回事。这些或轻或重的欺瞒组织的行为,逐渐发酵膨胀,最终让不少人尝到了违纪违法的苦果。常言说,“人在做、天在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了不说,在组织面前玩小聪明,看似暂时规避了组织监督,结果必然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公务外出需向组织报告”,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应景文章。时刻牢记党组织的要求,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每个党员干部才会行得正坐得端,“一身轻松”。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