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自古有之。有“千万经典,孝义为先”之说,足见孝顺父母的重要性。孝顺,本意是爱护、敬爱天下所有人,顺应天下之心的美好品德。而后逐渐引为孝养父母,顺从父母的意思。普天之下,为人父母者当然希望自己的子女是孝顺之人,不过子女孝顺父母的方式千千万万,唯有一种最不可取。
逢年过节,或者赶上父母生日,孝顺的子女要么送上礼物,要么直接给钱,以表心意,这本无可厚非。但子女若是领导干部,除了作为“子女之孝”以外,以父母大寿为名,大摆宴席,广请宾客,收受红包或其他贵重礼品,这种“孝”便是一种扭曲的孝,甚至也不可能称之为“孝”了。因为这不但是意欲贪腐之人受贿的大好时机,更为行贿之人打开了方便之门。他们会用“孝”作为武器,为自己日后谋私利做好铺垫。
某县副县长狄某的母亲已到90岁高龄。狄某为了给老母亲过大寿,突发奇想,在学校操场上搭起了一座戏台,请来专业的戏班子大唱三天,搞得十分隆重。生日当晚,为了让寿宴更加盛大,当地花炮公司经理特地用车拉来了各种烟花礼炮,“免费”燃放,只为了让狄某“尽孝道”。寿宴当天,到场的尽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也为狄某的母亲奉上了丰厚的礼金,就连几名党政干部同事也出了几千元的礼金。
要说动机,狄某的行为并无不妥,有道是“人生七十古来稀”,更何况他的母亲已是90岁高龄呢?不过,他作为一县之副县长,在个人事情上“大搞特搞”,并占用学校操场这样的公共资源,无疑是欠考虑的。再则,前来祝贺的宾客到底谁是诚心实意的,而谁是“有事相求”的,相信狄某一定心中有数。换句话说,他收受的贺礼,表面上看是别人送来的贺寿礼金,但本质上却与“受贿”并无二致。后来,这件事在当地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纪委给予了狄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这位副县长的行为有些“出格”了,遗憾的是90岁的老母亲未必能有更多的精力去劝慰儿子。不过经过这次事件,相信这位副县长也会吃一堑长一智。
尊老爱幼、孝顺父母,是中国人最基本的道德观,但越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手握重权或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越是要提高警惕,当“人情”击垮了公权,当父母成了他人行贿的便利桥梁,领导干部的前途也就会发生翻转了。
“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领导干部无论从党政学习中,还是从其他渠道,都会获得廉政的信息,这些信息会成为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指导思想。我们已经有太多的前车之鉴,因而领导干部自身要首先做到防腐拒腐,父母也应当积极地、时时地嘱咐,防微杜渐,让徘徊在贪腐边缘的子女悬崖勒马。
齐国宰相田稷子为官清廉。一次,一位官员想求他办事,便拿出百镒黄金,说是让田稷子孝敬母亲的。田稷子推辞不过,只能收下。
几天后,田稷子把黄金拿给了母亲。母亲大怒:“这是哪来的黄金?你在担任相国的三年间,从没有这么丰厚的俸禄,难不成你收受贿赂,搜刮民膏了?我以前对你的教诲,你全都忘记了吗?”
田稷子见状,马上跪下哭着说:“母亲大人,您对孩儿的教导孩儿没齿难忘。但旁人见您年迈体弱,便让我表达一下孝顺和诚意,我因为公务繁忙,无暇顾及母亲大人,内心愧疚……所以您就收下吧。”
田母一脸担忧,怒斥道:“难道你想让我陪着你一起腐败堕落,成为一个不忠不义的逆臣吗?”转而,她又谆谆告诫道,“我听闻士皆为重视个人品行、修养之人,从不苟且贪求,重德而不重利。一个德行高尚的士人,从不让不义之事占据心灵,家里也从不收取不义之财。现在你身居要职,这是国君对你的信任,你理应忠心事主,心怀感恩,不枉法、不贪赃,唯有秉公办事、廉洁奉公,才能不造祸患,一生通达。而今你却做出欺上瞒下之事,不是辜负了国君对你的信任,百姓对你的拥戴了吗?你忘了我平日对你的教导了吗?实在让我痛心不已!”
田稷子满眼含泪地跪在一旁,急忙表示自己知错了,田母当即让他把金子退回,并亲自向齐王请罪。田稷子点头答应。面见齐王后,田稷子拜叩请罪:“微臣侍奉大王多年,深得信任,作为臣下理应精忠报国,忠贞不贰,但臣下一时糊涂,收受了百金贿赂,希望大王马上赐臣死罪,这样臣下才能心安!”
齐宣王说:“相国言重了!本王知道你母亲年事已高,资深望重,而你日夜被公务缠身,本王虽知晓孝义之道,但难以让相国堂前尽孝,实在是本王之过。想我大齐国地大物博,国富民强,你堂堂一位相国,收下百金又何足挂齿呢?”
田稷子万分羞愧地说:“臣下的母亲自幼教导臣下做事要勤勤恳恳,而今臣下却收受贿赂送给母亲,惹得母亲雷霆大发,并说:背叛大王是为不忠,违背母命是为不孝。我没能克己复礼,也没能管理好下属,实在辜负了大王的信赖,要不是母亲大人当头棒喝,我岂不成了千古罪人了吗?希望大王赐臣一死,以儆效尤!”
齐宣王深受感动,上前将田稷子扶起来,说:“相国居然如此严于律己,实在难得!我马上下旨赦免你的罪过,并且由你继续担任相国,辅助我治理国家!”而后,齐宣王亲自赏赐了田母千金,并昭告天下人都要把田母当成学习的榜样。
田稷子“受贿”是为了母亲,但无论是何动机,毕竟有受贿之实,这同样是不可原谅的。田母深明大义,及时制止儿子继续犯错,实际上也是教导儿子“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私收贿赂本可以不用声张,齐宣王并不会知道,可田母无法过自己这一关,这也有悖于她一生坚守清廉之道。因而,她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儿子的错误,并让儿子向齐宣王告罪,避免儿子一错再错,让家族蒙羞。
在现实生活中,子女假借尽孝之名谋取私利者大有人在,但他们不会惶恐,反倒心安理得。这种子女的父母也往往与之“同流合污”,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外来之财不闻不问,只管及时享乐。无疑,这种父母是子女走下坡路的助推器,他们枉为人父母,还大言不惭地说子女“孝顺”,殊不知,正是他们的错误导向,对子女的过分放纵,以及未能及时让子女悬崖勒马,才使稍有不慎的子女永远回不了头。
来源:人民日报出版社《新时代家庭助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