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一人飞升,仙及鸡犬。”党员干部家庭中的成员尤其容易因一人“飞升”而误入歧途,最终不但自己遭殃,也会连累家人受苦。归根结底,这都是缺乏廉洁意识的表现。在廉政建设中,家庭在有效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拒腐防变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要把家庭打造成防腐第一线,以此筑建牢固的防腐阵地。
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中,除了依托法规及社会舆论的规范和约束之外,党员干部及其家属更应该学会依靠自己的廉洁意识来进行自我监督和控制,逐步提升自我修养,彻底消除贪欲心、功利心、利己心,从而产生利他之心,并自然而然地具备廉洁操守,永葆廉洁本色。
2014年9月,时年45岁的李军(化名)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被任命为某区副区长,原本他只是当地农业局的副局长。职务升迁,是人生的一大幸事,李军自然十分高兴。要知道,身为副区长,他手中的权力很大,在有着百万人口的大区内,无论农业、林业还是水利方面的工作都由他一人掌管。此时的李军可谓春风得意,前途也是一片光明。然而,就在他还听到了让人震惊的消息---李军因行贿受贿被依法查处。就这样,原本前途无量的他瞬间跌入人生谷底,而他的腐败之路也是有迹可循的。
2014年李军当上副区长后,身边的亲戚朋友以及同乡变得越来越多,与他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这年年底,一位从事建筑生意的老板借着同乡的名头与李军搭上了关系后,经常约李军吃饭,在一次饭局中他塞给了李军一个大红包,并说希望李军以后可以多多关照他。此时的李军还有些防腐意识,一再推托,表示自己不能收。遗憾的是,他仅有的那点防腐意识还是抵不过那位老板的软磨硬泡,最终他只能收下了。后来他也意识到,那位老板就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权力,于是他便很自然地走上了这条“以权谋财”的不归路。
2016年春节前,另一位做建筑生意的老板找上门来,开口就管李军叫“李哥”,之后更是以“李军父亲过大寿”为名,送上了自己的一番“心意”。李军一开始假意不收,但很快便笑纳了。其实他心知肚明,给他送红包的人都有求于他,既然如此,自己也算是“按劳取酬”。就这样,在金钱的诱惑下,李军亲手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不少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往往会有这样的思想:收受一点礼物和钱财无伤大雅,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可是他们似乎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那些能够给他人带去便利的权力并不归他们私人所有,权力是国家和人民给予的,这些权力是用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搞不清权力归属,加之自身廉洁意识不足,自然很容易跌入贪腐的深渊。
诱惑总是会轻而易举地抓住人们的内心,那是因为人都有私欲。有的人没有很强的抵御诱惑的能力,这便很容易令腐化思想渗透到自己的内心,从而使心灵被腐蚀。“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思想腐败如同一窝蚂蚁钻进了堤坝之内,看似无关大局,但假以时日,足以令大厦倾倒,河堤崩塌。
《清朝野史大观》中记载了冯志圻的故事。冯志圻是清道光年间的刑部大臣,非常喜欢碑帖书画。不过,虽然他喜欢到了几乎“疯魔”的程度,却从不曾对旁人提起过,到外地巡查时也不曾对他人表露过半句。一次,他的一位下属不知从哪里打探到了他喜欢碑帖字画的消息,便找来了一本宋拓碑帖献给他。谁料,冯志圻却完璧归赵,给那位下属退了回去。旁人曾劝他打开看一下再退回去,他则回应道:“这种东西非常罕见,可谓稀世之宝,如果我打开了,肯定不舍得再退回去。如果不打开,心里可能只是把它当成赝品看待,直接退回去就行了。”
冯志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们做了最好的示范。廉洁意识一旦长久地停留在我们的心中,那么外界再具诱惑力的东西可能都不值一提了。可是,领导干部中总有一些思想不纯洁、意志不坚定,渴望依靠手中的权力“封妻荫子”或“福荫后代”者,殊不知,他们的做法只会害了自己和家人。
某工商银行干部赵某原本有着和谐幸福的家庭,但她却因自己的贪腐思想而亲手毁了这一切。
2017年,赵某和丈夫经过一番商议,想借助任省委书记的公公的影响力下海经商。公公很赞同,于是赵某辞去了银行的工作,很快注册了一家公司,并担任总经理。事实上,这家公司并没有具体的业务,直白点说,主要是用来“运作”公公的权力。
2019年年初,一家投资公司打算收购另一家公司中的部分国有股份,不过同时参与收购的公司很多,竞争十分激烈。
那家投资公司的老板经人介绍认识了赵某,最终双方“谈妥”:赵某从中运作关于政府方面的事情,投资公司自行商谈谈判的事情,事成之后,投资公司老板需要支付赵某600万元,经过近一年的运作,那家投资公司成功拿到了国有股份,而赵某也得到了自己的“酬劳”。
拿到钱后,赵某表示这笔钱是帮家里赚的,之后一家人,包括丈夫的哥哥、姐姐以及自己的孩子在内,一起分了这笔意外之财。
202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处赵某受贿一案,最终判处赵某16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6年,其公公也受到了相应的制裁。
一个缺乏廉洁意识的人,即便有再多的规章制度摆在他面前,他也会视而不见;相反,那些将奉公守法、克己复礼的观念根植于心的人,总会在一切未发生之前克制自己的欲望和私念。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为家庭成员树立廉洁榜样。在具体的做法上可参考如下。
第一,拒绝收受礼物、有价证券等。
第二,切忌利用职务之便为家人及亲属谋私利。
第三,杜绝借婚丧嫁娶、庆祝特殊节日等敛财受贿。
第四,不搞裙带关系,要任人唯贤,防范任人唯亲的思想。
第五,认清自己,要知道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为民谋福的,不能为自己和家人谋利。
从近些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不少家属内心滋生出了“不收白不收”“过期作废、不收浪费”的观念,非但没有做好“廉政宣传员”的本职工作,反倒成了“腐败传播者”的帮凶,从而一步步地将家庭中原本可以前程似锦的党员干部推向了无尽的深渊。可见,筑建健康、阳光、安全的“港湾”,要靠家庭所有人的努力,家庭成员要时刻警醒自己,加强廉洁意识、提升廉洁素质,以维护家庭的和谐幸福。
来源:人民日报出版社《新时代家庭助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