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5种。
1、 党员受党内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也就是说,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受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比如说,某人2013年10月2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那么此人在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0日期间,是不能提拔的,也就不存在晋升职务,职务不动,对应的级别就不会动。2013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但2014年年度考核,视其表现可以确定为优秀等次。该处分对受处分人2年进档调资和5年晋级调资是否有影响,要看年度考核的结果,只要当年考核称职以上,不影响工资晋档晋级。
2、党员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也是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同样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即不得晋升职务。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这里的“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指的是,党员在自己的职权、职责范围内,没有正确履职、不当履职产生的错误),确定为不称职;因与其他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也就是说,党员受了这种处分,除了一年内不能在党内外提拔使用外,受处分当年的考核,要么不称职,要么不定格次。受处分的第二年,按规定的条件确定考核等次。中组发(2007)2号《公务员考核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度;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我们通常说的十三月工资)。该处分将影响到受处分人2年晋档调资和5年晋级调资,需向后推迟一年。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比如,是局长的就要降为副局长。无职可降的,降低一个级别;无级可降的,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但降职不是处分。
3、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也就是说撤职后的新职务必须比处分前的职务低,在新任职务基础上,两年内不得提拔为与处分前职务相当的职务使用。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应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依次撤销。举个例子,xxx是一个单位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假如该同志违犯了党纪需要撤销其纪委书记职务,那么处分决定中就要写明“撤销xxx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照规定适用党外处分的,因处分基于相同的违纪事实,故处分幅度应大体平衡。比如,某人是单位的党委书记、局长,在受到撤销其党委书记职务的同时,应撤销其局长职务。对担任多个党内职务,且最高党内职务之外的其他党内职务全部或者部分与职级待遇挂钩的,一般应撤销其一切职务。如其他党内职务与职级没有关联的,该职务可不用撤销。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究竟撤到什么程度,年度考核又如何确定,工资是否受影响呢?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的规定,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照规定条件确定档次。2010年8月23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规定,给予公务员撤职处分,撤销其现任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级别和工资。撤职时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撤职后根据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按照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相应降低两个级别确定新的级别,最低降为二十七级。应给与撤职处分的,如果本人职务为办事员,可给予降级处分。人社部发[2010]105号《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公务员受撤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职务工资按新任职务确定,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套人降低后级别相应的工作档次,津补贴按新任职务和级别确定,未明确新任职务的,暂按本人原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之和的70%计发临时工资。比如,某人被撤销县委委员、副县长职务后,至少降低一个职务层次成为科级,但一般不能为科级领导,可以任科级非领导职务,这需要组织重新下文明确才行。如果其任主任科员职务,其级别最低可降至22级(副县为20-14级,科级为22-16级)。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称职,其晋档晋级调资受到影响,这点与严重警告处分的情况基本一样,不同的是,当年考核不称职不再作降职处理。
4、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受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顺便讲一下恢复党员权利的程序,应先由本人向党的组织写出要求恢复正式党员权利的申请,报告自己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留党察看期间改正错误的情况,继续努力的方向等等。支部大会根据本人的申请和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如果确认其已改正了错误,就可以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决定要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正式批准后生效,并报原批准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委备案)。留党察看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举个例子,某人2013年2月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在201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2014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正常情况下,此人2015年2月份即可恢复党员权利,但2015年年度考核仍为不定等次。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份,此人可为后备干部,也可以提拔,但提拔的职务必须低于处分前的职务。现实中,这种可能性应该很小。受留党察看处分,其职级的确定,按照撤销党内职务的规定办理。受处分人晋档晋级调资受到影响,向后推迟二到三年。具体操作按中组发(2007)2号《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
5、开除党籍处分是党内最高的纪律处分,是因为党员严重违犯了党纪,已经丧失了党员条件,组织上采取的一种惩戒措施。开除党籍后,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党员被开除党籍,其党内职务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党员被开除党籍,但可以不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公职的,必须开除党籍),其党外职级的确定和工资的晋档晋级,与留党察看处分二年的情况相同。例如,江西省原省委常委、秘书长赵智勇被开除党籍,而没有开除公职,而是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科员使用。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最后强调几点,一是党纪处分不存在解除处分的问题(行政处分和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存在到期解除处分的问题,除开除公职处分外),但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党组织需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恢复被处分人党员权利的决定。二是现实中存在党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3、以上针对的是党员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公职人员,不包括党员的工勤人员、党员的事业编制人员、党员的企业员工、社区党员和农村党员。(宁陕纪委 郭忠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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