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份土地流转资金兑付花名册,户主‘某某全’,流转土地3亩,资金领取人是‘吴某某’?”一位巡察干部把花名册递到巡察组长手上。
巡察人员继续比对土地户主与资金领取人,又发现户主“某某财”,流转土地4.15亩,资金被“陈某某”签字领取。
流转土地户主和资金领取人不是同姓,应该不是一家人,引起了巡察干部的警觉。
进一步调阅相关材料了解到,“某某全”系五保户,土地0.8亩,家中1人,2013年被送到相邻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某某财”系五保户,土地1.15亩,家中1人,2016年被送到县城一所敬老院集中供养。
而“吴某某”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时任村文书,共产党员。
土地流转资金兑付花名册中登记的土地面积为何会“增长”?村干部签字领取土地流转资金是否经过五保户本人同意,资金去哪里了?
面对五保户利益可能被侵占的问题,巡察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组务会,制定核查方案,兵分三路深入了解情况。一路前往敬老院核查2位五保老人是否同意土地流转并收到资金,一路上门找花名册中资金领取人谈话,一路进村入户走访涉及土地流转的村民。
“你真实姓名是否叫‘吴某某’?‘某某全’3亩土地流转资金领取人签名是‘吴某某’,这个名字是不是你签的?‘某某全’的土地到底是0.8亩,还是3亩?”
面对巡察干部一针见血的询问,“吴某某”“陈某某”很快承认,冒名领取了“某某全”“某某财”的土地流转资金。
原来,2013年某公司流转村民土地进行种养殖业开发时,“吴某某”“陈某某”利用担任村干部职务之便,未经“某某全”同意流转其土地,在原面积0.8亩基础上虚增加2.2亩,与某公司签订《土地征收(流转)合同书》,流转土地面积3亩,流转资金39000.00元。未经“某某财”同意流转其土地,在原面积1.15亩基础上虚增加3亩,与某公司签订《土地征收(流转)合同书》,流转土地面积4.15亩,流转资金53950.00元。上述7.15亩土地流转资金分别被“吴某某”“陈某某”领取。
最终,“吴某某”“陈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损害营商环境,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纪律处分。虚增面积套取的土地流转资金于2021年被全额追缴到村集体账户。
以案为鉴,深化治理。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8个部门印发《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于2022年4月至12月,在11个镇80个村社深入开展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大清查、大整顿,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