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陕县探索出现场巡察阶段指导督导“五审改五会商”机制,压实巡察组责任,破解“熟人社会”不利影响,描绘“巡察画像”更加精准,实现巡察效率和质量的“双提升”。完成148个巡察对象覆盖100%,发现问题1189个,移交线索255条,目前立案86件,纪律处分83人,诫勉谈话及提醒144人,移送司法机关3案5人。被巡察党组织提醒、约谈党员干部281人,完善制度320项。
“构图”引领,增强针对性
巡察组工作计划审改。充分发挥巡察组集体智慧,综合前期从多种渠道及调研获取的大量信息、资料,依据《巡察组工作计划模板》、“巡察组如何制订巡察工作计划”教材、《规范巡察准备工作的意见》,制定巡察组工作计划,给每个单位作出时间分配、任务分解、重点领域及问题预判,进驻后直奔问题去,有效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巡察办对巡察组工作计划深入讨论、严格审核、督促完善,确保政治巡察方向不偏。
巡察对象汇报材料审改。充分调动被巡察单位查找问题的主动性,提前发送“被巡察党组织进驻准备任务清单”《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参考格式及要求》。巡察组参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汇报材料讨论会议,对班子成员是否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进行现场点评,制发《汇报材料审核单》。动员会后,参会的领导小组成员就汇报材料修改完善再次对班子及班子成员提出要求。坚持“汇报材料不过关,不听汇报”,动员、倒逼被巡察单位对近几年管党治党和核心职责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反思,梳理、提炼问题,给自己“画像”。
“按图”施工,查出真问题
分层谈话提纲审改。巡察组依据《个别谈话对象分层设计谈话要点》教材,针对不同巡察对象岗位职责,制作“个性化谈话提纲”。联系巡察组的巡察办领导,组织全组人员对“谈话提纲”讨论、补充。严防不掌握谈话对象的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不研究谈话对象履行职责的风险点、难点、热点,不思考对不同的人怎么谈、重点谈,一张提纲谈所有人,确保组内谈话“一盘棋”,谈出问题,谈出思路。
立行立改事项会商。结合巡察组“当日碰头情况、周汇总问题备案”工作机制,督促巡察组梳理分析问题。对巡察组会议研判确定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能及时解决的拟立行立改事项,巡察办从政策规定、问题属性、厉害关系等角度把关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巡察组移交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杜绝大问题化小、复杂问题简单化现象和巡察组长超越职责边界问题发生。
中期“把脉”会商。建立《巡察组中期汇报工作制度》,将巡察中期“把脉问诊”作为常态化措施,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分析问题线索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度和是否按巡察方案和巡察组计划开展工作,对巡察组是否坚持政治巡察、紧扣主业主责作出评判,就下阶段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
驻地调研会商。中期汇报后,巡察办到被巡察单位,检查巡察组工作台账和中期汇报会精神落实情况,与巡察组座谈交流,看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核心职责情况有没有关注到、了解得够不够,对全面从严治党阶段特征找得准不准,重点就巡察报告的思路框架和撰写提出要求,对巡察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作出回应,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审图”提效,报告高质量
与被巡察单位负责人沟通事项清单审核。建立《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工作制度》,撤离被巡察单位前,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全面客观研究分析问题、发表意见建议,确保发现问题准、定性准、报告准。沟通前,巡察办对巡察组研究形成的沟通重要事项清单进行审核,防止巡察组直接就巡察报告草稿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意见,或把拟移交的问题线索、其他不宜沟通事项进行沟通。
介入问题线索会商。按照《巡察问题线索“四级会审”制度》,对巡察组初审的问题线索,巡察办协调案管室、对口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入会商,对线索查证是否深入、定性是否准确、责任人是否明确等进行分析研判。研判认为不符合问题线索条件的,作为问题写入巡察报告;研判认为能够及时解决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交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研判认为可查性高的问题线索,按程序办理移交。
问题底稿抽审。指导巡察组更加突出问题底稿编制,做到边开展、边分类、边整理,初步建立《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对巡察组执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进行检查,巡察办随机抽调报告的问题和底稿比对审阅,看编入底稿的问题来源是否明白,是否事实清楚、见人见事、定性准确、政策界定清、支撑材料真。抽审情况纳入巡察组绩效考评。
巡察报告会商。依据《巡察报告评议制度》,巡察组撤离驻地前,巡察办分别与各组会商报告,重点就政治站位、问题判断、支撑事例进行把关,提出完善意见及措施。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前,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科级干部对各组巡察报告从4个维度12项指标进行评议评价,纳入巡察组绩效考评,力求巡察报告见人见事见问题,“画像”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