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部门 > 正文

宁陕:四个“全覆盖”推动“巡察质量提升年”

作者:县委巡察办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15:01字体大小:

宁陕县深入学习领会全国市县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全省市县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开展“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安排,对标中省巡视要求深入查找不足与短板,梳理认领4类21个问题,制定“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重点任务清单,靶向施策,夯实巡察工作持续高质量的基础。

责任落细全覆盖。一是县委责任。把巡察监督纳入县委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县委班子成员巡察监督任务。建立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推动分管部门单位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二是部门责任。印发《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信访局和政法机关工作协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推动监督力量贯通融合。三是被巡察单位责任。出台《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细则》等系列制度及规范,细化被巡单位职责。四是巡察机构责任。建立《县委巡察组人员管理办法》《县委巡察组绩效考评办法》《巡察人员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县委巡察组纪律作风后评估制度》等,压实巡察实施责任。

监督对象全覆盖。按照《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采取常规、专项、机动式、市县联动、县区交叉、延伸到村等方式,巡察54个部门11个镇,累计发现问题1003个,提出边巡边改事项130个,移交问题线索255条,立案80件,纪律处分81人,诫勉谈话及提醒137人。被巡察党组织提醒、约谈党员干部281人;完善制度320项。完成80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覆盖100%,累计反馈问题442个,移交村组党员干部线索137条、立案46件、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2案5人,谈话提醒60人。

整改督查全覆盖。一是增强整改压力。巡察情况报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抄送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抄送纪委、组织部;抄送派驻纪检组。巡察发现主要问题、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把巡察监督和纪委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二是实行整改闭环管理。制定《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细则》《巡察反馈工作制度》《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制度》《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评价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和《巡察整改成效满意度测评表》《巡察整改情况问卷调查表》《巡察整改有关报告及报结工作规范》等措施,强化巡察整改过程管控。三是整改督查评价。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推动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审核机制,实行差错登记。深入被巡察单位,采取评查赋分、问卷调查、谈话了解等多种方式,对整改落实成效进行评价、通报。四是目标责任考核。部门、镇党组织履行巡察职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列为党组织负责人向县委述责述廉的规定内容。

干部培训全覆盖。以专职巡察干部为骨干,有计划、分批次选派科级后备干部、新任职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建设知识型、实干型巡察队伍。今年,巡察机构增加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3名。6名专职巡察干部全部参加中省巡察业务培训,1人参加省委巡视,安排11人次参与市委和市县联动巡察。巡察办组开展交流培训13场次,设立10个课堂主题,强化技能。2019年抽选的10名巡察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同标准兑现办案补贴每月220元,和纪委监委干部同等兑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11000元,2名干部年度考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