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3日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七方面20类问题,制定20条具体整改措施,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先后召开7次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4次行政会议、2次党员大会、5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经过集中整改,修订完善或新建立制度共9项,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集体约谈1次共12人,巡察反馈20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整改率100%。现将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自然资源事业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龙绍荣、张龙虎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为责任追究组、问题整改组、验收销号组和建章立制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报送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报告》(宁自然党组字[2020]2号)文件;根据巡察反馈的局党组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牵头领导、责任领导、配合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制定整改问题销号申请表,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狠抓整改促落实,解决问题显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有关部署不坚决
1.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学习不够,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学深悟透的问题部分干部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等回答不全。对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及原《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仅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一次,未对标自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只组织干部收看了视频会议,未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和传达,贯彻落实无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在一季度组织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的学习3次。二是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集中研讨1次;三是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已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的实施意见》下发至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生态环保理念不牢固,在自然资源利用与管理上,保护“绿水青山”不够的问题。一是在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农家乐培育等用地问题上,重审批、轻监管,导致出现非法占地、批小建大、相互效仿等一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如蒿沟村李运高未批先建、李运忠等人使用宅基地批小建大打造“汇景模式”“仿汇景模式”。二是部分矿山监管措施不力,生态修复问题长期整改不到位。皇冠山合方解石矿业、东洋石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问题一直存在,直至2017年被中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才进行整改督办,目前还未通过市上正式验收销号。三是对各镇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上,缺乏有效指导与监管。2017至2019年审计局对皇冠、筒车湾、新场、江口等镇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利用保护专项审计中,各镇都不同程度存在土地、矿产资源保护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强化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农家乐培育等项目用地管理,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宁自然资字[2020]23号文件,从土地报批、征收、供给到使用进行全方位监管,明确细化了监管责任,夯实了监管部门;二是对李运高、李运忠等人违法用地问题,我局已向李运高、李云忠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已缴纳,没收违法建筑物已移交公产局处置。已代政府制定县违建办《关于印发清查整治“汇景模式”违规建房问题的方案的通知》(宁违建别墅办字[2019]3号)文件,下发至各镇及相关成员单位,禁止以农村宅基地名义建设“汇景模式”房屋等违法问题。三是皇冠镇南京沟方解石已完成矿山恢复治理,并于2019年12月11日经市县验收组通过验收。四是对于皇冠镇南京沟方解石矿和东洋石材公司矿山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已于1月10日移送并提请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两个矿山的水土保持工作做好监管。五是重点强化对各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已报请县政府同意尽快开展2020年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深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征求意见在本单位40人中开展,只征求到对班子的3条建议,对班子成员征求意见为零。二是部分科级干部未紧扣“3个对照中的18个是否”逐条进行检视。检视问题与分管工作结合不够,剖析不深,站位不高,就问题回答问题。三是个别班子成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报告结合实际不紧密。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分析的调研,未结合本县实际找问题、提对策。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已再次多方面、多渠道发放意见征求表,领导班子再次征求11条意见,班子成员征求38条。二是班子成员对再次征求到的意见结合分管工作,科级领导干部袁万梅结合工作岗位,紧扣“三个对照中的18个是否”,制定整改措施,已重新完善对照检查材料,并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核。三是班子成员陈玖洲就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已结合本县实际,深入调研,已重新完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调研报告。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4.上轮次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2016年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反馈后,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简单安排,上报整改方案,无其他相关整改资料和整改情况报告。巡察反馈的“规范国土业务管理,推进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中土地违法违规监督防范措施不够到位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土地违法违规监督防范措施不够到位的问题”,已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察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19]28号文件下发至各镇,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违法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的协同机制。二已再次向上级部门和政府上报,争取按国家要求尽快恢复基层国土所,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三是已制定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普法工作方案》,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加大自然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党员管理教育缺乏组织约束,部分班子成员、中层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
5.党建工作系统研究、安排部署不够的问题。一是2018年党组召开会议53次,安排党建、提到党建工作仅有4次,还存在“一句话”安排党建工作现象。二是年度党建工作安排抓不住重点,搞应付。三是2019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部分任务未落实。谈心谈话无相关工作开展资料。四是支部工作无指导无考核。五是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党组民主生活会召开未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要求。六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2018年局党组讨论张秋霞处分决定,党组书记首先发表个人意见,未坚持末位表态。原搬迁办主任在项目招标、管理、结算等“三重一大”事项不提交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决定,被市国土局、县纪委问责。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如遇重大问题,随时召开,截止目前已召开党组会议18次其中研究党建工作7次。已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第一季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完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截止目前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2课,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1 次;三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第一季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3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四是积极协助县直机关工委做好对支部的考核工作;五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六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下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宁陕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宁自然党组字[2020]6号)文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签字背书制度,2020年以来共签字背书9次。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日常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未明确支部委员岗位职责。支部委员对自身岗位职责不清楚,对近几年发展的党员、培养的积极分子说不清。二是支部记录不规范。三是党员积分制管理搞应付。2017年机关支部党员积分没有按季度进行评议打分,对有处分或诫勉谈话的党员未扣分,2019年第三季度未开展觉员积分评定工作。四是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讲成绩多查找问题少。民主评议党员不按程序要求,支部没有讲评,上级没有点评,评价等次没有在支委会上讨论,2016年受处分的党员也评定为优秀格次。五是支部党建资料混装,未按照年度进行归类存档。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三会一课”等18个制度,制定《支部委员职责分工》文件,明确支部成员分工;二是规范支部会议记录;三是已制定县自然资源局支部《关于印发机关党员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至全体党员,建立和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台账;四是严格按程序已完成2019年度机关支部、退休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到有测评、有点评、有等次。五是完善支部党建资料,防止混装,已按年度进行归类存档。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行政审批不严格、重审批、轻监管,对查处的违法用地以罚款了结,缺乏杜绝乱占土地的治本之策
7.临时用地审批不严的问题。一是没有出台临时用地前置审批会签制度,部分临时用地无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二是宗地审批就资料审资料,审批后监管不到位。三是前置审批不严谨,存在先批复后补签审核意见现象。2017年县国土局办理宏锦达矿业公司申请临时用地审批手续,2017年12月4日已经批复了临时用地手续,12月30日相关部门才补签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临时用地审批管理,涉及相关部门审批的按要求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审核;二是已制定出台我县加强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办法;三是加强临时用地动态巡查,已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自然资字[2020]15号)文件,并下发至各镇,截止目前共巡查8次,坚持每半年对临时用地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杜绝重审批,轻监管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存在土地执法不作为现象,对一些无用地手续或手续过期的非法用地查处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缺位。无日常巡查记录、无巡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标准等,执法巡查存在畏难思想,谈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少。二是各股室间相互配合不够,全员监督落不实。审批与执法脱节,互相甩责。三是对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无处置措施,违法占地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监管,截止目前共巡查8次,并建立健全巡查记录;二是已制定《关于强化内部股室协作配额共同做好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强化局内部股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土地执法监管工作;三是强化临时用地后期复垦工作,对临时用地到期的,及时督催用地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土地违法行为多以罚款了结,部分处罚执行不到位,依法监管疲软的问题。2017-2019年宁陕县违法用地查处180宗,主罚拆除68宗、没收29宗、并处罚款152宗,主罚除筒大路11宗违法用地建房强制拆除外,其他违法处罚执行不彻底。并处罚款152宗中,陕西中登旅游开发公司、宁陕县山水文体旅游开发公司、陕西德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到期未履行处罚。2017年、2018年、2019年1-11月份查处土地违法案分别为46宗、67宗、67宗,土地违法案呈逐年上升趋势。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行为相对人未依法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依法按程序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组织强制执行对于依法没收违法建筑等及时移交县公共资产管理局;二是对于陕西中登旅游开发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宁陕县山水文体旅游开发公司罚款已缴纳,没收房屋已移交公产局,陕西德岗实业发展公司罚款已缴纳,三个企业全部依法处理到位;三是加大打击和查处土地违法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土地违法问题上升的势头。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执行土地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打折扣的问题。一是土地招拍挂流于形式。近年来先将农民土地流转给企业后,才进行储备土地招拍挂。皇冠海荣、筒车湾漂流等企业都存在该问题。二是宏锦达等矿山企业存在选矿厂违法用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县政府要求妥善处理了皇冠海荣、筒车湾漂流企业等历史遗留问题,报请省政府对农用地专用进行了审批,完善了土地征收程序,将以前流转土地征收为政府储备土地,通过土地招拍挂公开进行出让,并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自2018年9月,土地招拍挂已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全网上交易,使土地招拍挂程序更加透明,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宏锦达等矿山企业选矿厂违法用地问题已依法查处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对矿山企业监管宽松的问题。一是露天采石矿山退出补偿政策未落实到位。全县应关停16家露天采石矿场,截止目前还有6家关停手续不完备,资金未兑现。二是矿山检查重“察”轻“改”。对矿山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后续无督导落实,问题依然存在。2017年8月15日对南京沟山合方解石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矿山坡面体有不稳定碎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2017年9月15日国土局检查组对该矿山再次检查,仍存在同样问题。三是对碎石场日常监管不到位。对华严、旱坪碎石厂只审批不监管,矿渣、石料等随意堆放,未采取除尘措施,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和210国道行人及车辆都造成危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露天采石矿山退出补偿机制,已向县财政申请关闭矿山补偿资金,确保补偿到位、关停到位。二是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及时整改南京沟山合方解石矿存在的矿山坡面体有不稳定碎石问题,消除隐患。三是对华严、旱坪碎石场矿渣、石料等随意堆放,未采取除尘措施,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和210国道行人及车辆都造成危害问题,已按部门职责于2月4日分别移交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环保局处理,同时结合部门职责加强临时用地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对矿山安全检查问题长期坚持。
(四)关于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未予以足够的重视,解决复杂问题的措施不硬,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存在等、拖、推的现象
12.县城污水处理厂、卫生小区、幸福安置社区等建设用地问题与部门协调沟通不够,新天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商还有100多万元土地出让金未缴纳,供地手续滞后,群众不动产无法登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用地手续问题我局已于2020年1月发布了土地征收公告,并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好,待土地征收完成后,立即以划拨方式供地。卫生小区、幸福安置社区等建设用地遗留问题于2月26日已再次向县政府写出专题汇报,请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召开局务会议对不动产登记难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针对新天地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提出了建议,并于1月20日向县政府专题汇报,请政府协调处理,督催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棚户区改造相关手续,协助企业早日办理合法用地手续,以保证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三是加强不动产窗口作风建设,积极向办证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尽量避免矛盾激化。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3.对复垦的土地没有指导镇村有效利用,存在撂荒现象的问题。广货街元潭、沙沟等村实施的土地复垦项目由于矛盾多村组无法分配,至今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宁陕县补充耕地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至各镇人民政府,从补充耕地管理办法,从选址、立项、施工、验收到交付使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确保补充耕地不撂荒。二是已将广货街镇元潭村、沙沟村土地复垦项目移交给广货街镇人民政府,并下发《关于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函》,由镇村履行管理责任。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4.群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问题未解决的问题。对大量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问题,没有拟订或出台有效解决途径与措施,群众意见大。全县除农村、城镇新增房屋可以登记外80%以上房屋无法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化解矛盾,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二是妥善处理受政策限制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三是已多次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汇报,对于有关政策问题及瓶颈障碍,积极主动谏言献策,力争早日把我们的建议变成国家的政策,有效化解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浮在面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15.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以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形式代替工作落实。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单位多数干部不知情,列举不出具体事项。二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日常监督、提醒谈话少。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没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廉政谈话记录不规范。三是遵纪守规意识不强。近3年先后有11名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四是警示教育开展不够。警示教育资料不齐,无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资料和廉政谈话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局党组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严格责任清单管理,不断强化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对干部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共10次,并按规定在公开栏及时公开党务政务信息;二是强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制度,第一季度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人员共进行廉政谈话18人次;三是强化纪律约束,坚持严管人、严管钱、慎用权,已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四是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通知》。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行政公章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存在部分行政公章使用登记事由不清楚、经办人、领导没有签字确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公章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务用章管理办法使用公章及并规范登记程序。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部分票据3+1签字不全、发票无经手人、无清单附件。部分干部出差无审批,报告单填写不规范。县搬迁办2017年8月31日核销加油费12415元,无经手人签字,无事由;2017年12月核销公务接待费22707元,其中10余次无接待审批单;2016年7月以来长期租用一辆车牌号为陕AV98X7的丰田RAV4越野车,无租车合同。二是公车修理、清洗无审批单,随意性大。2018年5月核销租车费7000元无原始清单。2018年7月30日、2018年11月29日,合计核销修车费5980元,原始清单无人员签字确认。三是个人挂账处理不及时。2017年12月搬迁办临聘人员吕宣磊个人借款三笔共计14930.5元,长期挂账。2019年11月巡察组指出后才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搬迁办于2017年4月财务正式成立,核销油费时间为2016年11月-2017年8月期间所产生的的加油费,共计12415元,每两千元油票附有领导审签意见,经重新审核现经手人已全部签字;经审核公务接待都是正常接待,有接待文件及电话记录,但未附接待审批单,现已将接待审批单全部补齐;经与租车公司协商,现已将陕AV98X7的丰田RAV4越野车的租车合同补签完整。二是关于“公车修理、清洗无审批单,随意性大。修车费支出时都有领导审签意见,部分原始修车清单无人员签字确认,现已将未签字确认部分全部补齐。三是关于“个人挂账处理不及时”。针对这一问题经核查个人挂账全部为油费,拨付油费时直接拨入石油公司对公账户,由于未及时将加油小票交与财务核销挂账,造成长期挂账,现已将加油小票收集整理,进行账务核销。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六)关于履行脱贫攻坚职能任务和帮扶责任还不够完全到位
18.同群众面对面沟通、宣传政策不够的问题。一是搬迁后续配套措施跟不上,部分群众有意见。旧宅基地腾退后,群众的生产工具大宗财产等搁置存放未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太山二期安置点统一装修的房屋电路插座、水管质量有问题,用贫困户旧宅基地腾退补助到户资金抵扣装修费等问题未及时解决。二是连心帮扶,感情沟通不及时。贫困户邓安翠、朱文学反映帮扶干部对其要求协调突发高血压住院、驾驶拐的致人受伤花费问题不操心不过问。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方案,落实后续帮扶措施;二是利用收回的连体房和搭建工具房等解决生产工具存放问题;三是开展质量安全回头看工作,对移民集中安置点房屋存在的问题已反馈至施工单位安康长达监理公司宁陕县分公司,宁陕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责成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户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维修整改到位,经核查存在的问题已于2月18日前整改到位;四是已制定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陕县旧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兑现办法》,加快竣工决算审计进度,清算出装修价格,按照程序兑付扣除。五是加强与贫困户交流沟通,对贫困户邓安翠、朱文学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再添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尽量让贫困户满意。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19.部分干部对脱贫政策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局机关30名干部参加脱贫攻坚知识测试,2人对贫困户退出标准答不上,6人不知晓帮扶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县搬迁办8位干部参加搬迁政策测试,4人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补助标准未全部答对,3人对避灾、生态搬迁安置补助办法、标准及用地面积回答不准确。
整改情况:组织对帮扶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和政策宣讲,同时利用每周一周五例会巩固学,再次对全体帮扶干部进行了一次脱贫攻坚知识测试,使每名帮扶干部对所包贫困户基本情况做到熟记于心,运用于行,并对18名帮扶干部学习效果进行抽查。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上报工作不够细致,部分数据上报不实。
20.结合土地、矿产领域的问题线索摸排上报线索18条主要是行业乱象问题,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问题。
整改情况:继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在建的安置社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所辖的矿山企业、宁石高速各项目部进行了走访摸排。利用脱贫攻坚入户和日常下乡工作的机会对部分群众也开展了走访和征集,截止目前共开展摸排18次。下一步我局要继续提升对扫黑除恶线索的征集摸排核查重视程度,加大线索排查力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抓好整改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决抓好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推进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为宁陕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自然资源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5-6822676
中共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