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8月上旬至12月上旬对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3日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全局工作中存在7类21项53方面的具体表现和不足。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对照部门在履行主业主责,党委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以整改工作的新成效推动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上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富裕新宁陕贡献力量。
(一)精心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3次、党委扩大会5次、局中层以上干部会5次,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二是2月23日局党委扩大会后,为加快推进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局党委以送阅件的形式向各股室和整改单位下发了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对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再次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督促相关股室加快问题整改。三是按照局党委巡察整改部署,3月18日对问题整改阶段性工作进度进行了小结上报。3月29日局党委召开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各股室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范财务管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加快问题整改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二)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局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张志清为组长,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康祥安同志为责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蔺学美、欧树德、柯斧三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和局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问题整改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文红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党委研究制定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局党委、机关支部、政办股、综合执法大队等15个整改落实单位、责任股室。针对存在7类21项53方面表现,对每个问题的整改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做到指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
(三)整改工作取得的实效。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相结合,针对反馈存在的问题,在建章立制和加强日常管理上下功夫,修订完善了《公文审核签发制度》、《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行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是2月下旬以来,局党委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与农业农村和水利行业复工复产、脱贫攻坚,一手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了当前疫情防控、巡察整改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在整改工作中建立规章制度20 个,出台相关文件3个,解决问题33个。反馈的53方面的问题,已整改 35个,正在整改的18个。开展谈心谈话6人,警示提醒1人,受到县纪委监委约谈1人。
二、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正在按要求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一)关于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暑不够有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问题下功夫不够的问题。
1.关于推进改革事项和重点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省市县产改工作要求以及安康市农业局、扶贫局关于印发《拟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认定工作模板》(安农业发〔2018〕187号)文件精神,2019年3月至12月,县产改办由柯斧副局长带队到各镇逐村开展产改培训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产改程序,对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界定、股权设置等工作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规范建立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联合财政部门对村级账务进行分账设立专门账户,规范各村产改档案资料管理。我局拿出专项资金支持梅子镇生凤村推进产改工作,打造产改示范村,为其他村规范产改工作提供学习样板。同时在各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查认定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四亩地镇四亩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31个非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对标核查认定,经审核,截止2019年12月27日,71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通过认定,其中贫困村40个,非贫困村31个。二是2019年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宁陕县20个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0年争取集体经济资本金项目700万元,用于江口镇竹山村等1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壮大,建立板栗加工生产线一条,实现村企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有特色、有效益、有规模的村集体产业示范点,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目前该项目已列入2020年第一批统筹涉农整合资金计划。三是利用制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题片、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等形式,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目前产改专题片正在制作中。四是县产改办采取召开院落会等形式,已深入梅子镇生凤村、南昌村;广货街镇五台村、北沟村;新场镇同心村;城关镇寨沟村、关二社区,太山庙镇太山村等通过召开产业发展现场培训会,结合开展了产改培训指导工作,助推各镇村选好选准产业项目,加强园区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今年全县将打造1个市级、10个县级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其中筒车湾镇海棠园村争取到市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村专项资金100万元。五是按照安康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制定《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将按期迎接省市级验收。六是印发了《宁陕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问题处理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认真梳理,及时发现、反馈和妥善处理,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实到位。七是认真开展确权数据纠错,解决确权信息不准确导致未发证问题。会同中策公司测绘人员、镇村干部,实地查看,纠错412户、面积800余亩,截至目前,412户经营权证书打印已完成,镇村正在组织未发证农户进行确认签字。协助各镇分类化解土地权属争议和承包经营纠纷导致的暂缓确权问题,针对八亩村白杨湾组20余户村民未确权的问题于2019年11月16号再次组织该组农户、五人工作组、村确权工作组按程序开展确权登记补录工作,县确权办全程参加指导,测绘公司技术人现场绘图,已完成28户村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的补录纠错前期各项工作,正在进行相关资料入库和审核。八是2019年县农水局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转办信件高度重视,迅速做出安排,由库区移民工作站牵头会同四亩地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及村委会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入户与反映人见面沟通处置,就反映的有关问题再次进行现场核查了解,宣传有关补偿政策,依法依规再次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调查处理,并于2019年9月15日向县信联办上报了信件办理情况报告。经调查组对反映人反映的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并经认真研判,形成调查结论,反映问题已做信访了结。此线索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无其它违法犯罪嫌疑。今后我局将对网络舆情、群众投诉、上级反馈的各类信访举报案件线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移民安置征地拆迁、土地确权纠纷、河道采砂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分管领导要主动担当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和解决好群众的利益问题,有效避免越级上访或不良事件发生。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研判按规定程序该移交的坚决移交,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预防和减少类似问题在发生。九是多次和环保部局相关负责人联系,就“视频监控设备未打开”的问题原因进行认真分析,造成监控设备未打开的各种因素逐一分析讨论;并实地查看设备运行状况,排查参数设置、通信线路通畅等情况。两部门分别落实专人进行管理,对所有设备进行一周一查看,一月一检查。加强监控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及时协调解决不同部门间的网络数据交换等技术问题,确保类似问题不在发生。
整改结果: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执行惠农政策力度不够,群众关注的部分民生事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向各镇发函,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划拨给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摩托车、冰柜和冷藏箱闲置或挪作他用,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要求各镇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反馈我局。大部分镇的防疫设备都在使用中,个别镇闲置的冷藏箱已发放至村级动物防疫员。二是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待遇的报告》(宁农水字〔2019〕14号),县政府已批转县财政局,待县财政局拿出具体意见后实施。三是印发了《上级配备乡镇畜牧兽医站设备管理制度》、《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和《宁陕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宁农水发〔2020〕17号)。三是在水库入口处设立了大门,聘请了值守人员,制定了水源地管理制度;配备了水质检测人员每天对出厂水、末梢水进行自检,按照要求定期在宁陕政府网站公布水检结果;及时对出现问题的城区供水管道进行维修;积极配合主管局做好与陕西省水务集团合作事宜。
3.关于河道管理履职不力,“清四乱”专项行动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定期召开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县级河长制联席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河道管理、砂石外运等工作。2019年11月,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宁陕县彻底排查整治河道“四乱”问题工作方案》,对全县5大河流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县共排查整治河道“四乱”问题45个,整改到位43个,对15家采砂碎石场采取了强制停电整改措施,拆除洗砂设备设施8台套,清理挤占河道砂石料堆体30余处2万立方米,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起。通过大力整治,全县河道乱采乱挖问题得到根本改善。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道三长责任强化河道日常巡查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镇、村级河长及河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河道环境问题整治。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细化护河员管理制度,强化护河员考核,对不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已督促各镇予以调整,对各镇及相关部门报告的河道管理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通过书面和现场检查记录等方式向各镇及有关部门予以反馈。四是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宁农水发【2020】26号),完善了局内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双随机”、案审、案件复核、案评等相关环节的监督机制,规范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公示、行政执法及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了行政处罚案件。五是结合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请求县委编制部门为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增加4个编制,同时,积极请求县人社及公务员主管部门,为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充实执法力量,缓解现有执法人员无法保障履行执法监管任务的矛盾,从今以后不再安排临聘人员参与执法工作。六是严格按照一般程序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字、音像记录,执法人员在今后执法过程中将全程采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摄像机等设备记录执法行为,对行政处罚的案件参照自由裁量标准,集体讨论确定。七是按照“一单两库”工作要求,认真梳理行政检查事项,明确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调整了涉农涉水的执法检查项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即:“一单两库”)。我局现有“双随机一公开”事项16项,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累计225个,执法检查人员18名。八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及信用陕西等网站上对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等进行公示。同时加大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和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的运用。2019年,结合水利部组织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对涉及我县区域内疑似图斑130个进行了现场复核,及时查处了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九是长安河、汶水河、蒲河、池河、旬河县级河长分别召开了河长联席会,安排部署河道采砂、砂石外运整治工作。开展了河道四乱问题彻底排查整治。与交通部门开展了砂石外运整治,根除夜间扰民,还群众安静的休息环境。对非法采砂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和处理,局分管领导对执法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与公安部门联合发布2020年禁渔制度公告,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鱼行为。向相关镇下发督办函,更换了原任护河员并督促其严格履行职责,坚持按要求巡查河道。十是对各镇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加强村级护河员履行职责监管,对不能履行职责的护河员坚决予以调整,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对护河员的培训管理,使其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整改结果: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对十九大精神、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行业重大会议精神学习碎片化、不深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不够的问题。
1.关于学习重点抓不住,没有带上职能去学,带上破解难题、促进发展的诚心和锐气去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5日下午,我局召开了省市农村水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集中学习,学习传达了近期省市召开的农村水利工作安排部署及相关会议精神,重温了2017年9月26日全国农村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对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补齐工作短板,精心编制“十四五”农村供水规划,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县的农村水利工作起到引领作用,并将在今后继续加强学习国家政策和行业方针,为更好的开展农村水利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二是我局近期出台了《宁陕县2020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正在精心编制“十四五”农村供水规划,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等“三农”难题提供了坚强的指引,重点在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方面制定了强有力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发扬艰苦实干的精神,使出“洪荒之力”。三是准确把握省、市关于认真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回头看”的工作部署,按照确权工作“质量第一”的要求,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农民信访(上访)问题,尽快完成土地确权纠错工作,切实解决漏人漏地和面积、四界不准等信息不准问题;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到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档案资料进室、数据汇交入库为目标,确保确权成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四是重点在清产核资、成员确认、折股量化、规范运营等方面开展一次“回头望”,结合脱贫攻坚省市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将改革进程中的每个环节做实做细,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五是印发了《关于继续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督促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安康红色地标》,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针对关于学习态度摆不正,学给上级看、应付各级检查的思想误区未彻底根除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机关党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及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真正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各党支部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三是完善党员积分评议办法,由各党支部负责,督促党员干部记好学习笔记,将党员参加学习的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四是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撰写党员承诺践诺书,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职做好审核把关。五是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安排不具体,没有融入到农业农村和水利业务等各项工作中。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正确的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结合农业农村和水利业务等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开展沟通交流思想、文体娱乐活动等丰富党员干部日常生活,加强了解,增进团结。四是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班子成员加强谈心谈话,坚定正确方向,及时化解矛盾。
整改结果: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对农水系统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党建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部分党员党性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对近年来党内颁布的法规贯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条例贯彻落实的通知》。一是要求局班子成员至少每月深入一次党建联系点加强指导督促,指导联系点支部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工作制度,规范缴纳党费,积极发展党员。二是局党委要认真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党建考核和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等工作。三是局党委、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后备干部推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等相关党务信息。
整改结果: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委研究党建工作少,开展抓党建促业务活动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建主题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各项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深入联系点一次指导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和农业农村及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听取各分管领域、各股室对工作上的建议,支部书记要广泛听取支委和广大党员的一些想法和意见。局党委每季度对支部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检查,推进党建工作开展。三是局党委今后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档案资料管理,督促做好日常交接工作,尤其在机构改革期间,单位撤并、办公室调整等要确保档案文书资料的安全。办公室要做好日常党建工作资料收集,年底按要求归档。强化工作落实问责,对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建议局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整改结果: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
3.关于对下属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使用公开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每年根据干部考核结果对确定拟提拔使用的后备干部、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事业单位职称晋升人员、党员发展、评优评先等进行按时公开。二是支部搞好党员积分管理、党员民主评议、党费缴纳等公开。三是完善了工作机制,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四是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机制,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干部职工知情权。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如,重点工作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等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
4.关于对党内政治生活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了2016至2018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制定了总的整改方案,由分管领导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局党委会确定由各支部书记负责,对2016至2018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对各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三是鉴于目前县自来水党支部已经划转至经贸局党委管理的实际,及时与经贸局党委进行了联系沟通,以函件形式告知经贸局党委督促抓好该支部相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四)关于对带队伍注重压工作任务,轻日常教育管理,干部间融合、沟通不够,团结干事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
1.关于对班子及领导传递不严不实作风,下属单位效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视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党委班子良好形象,解决工作不实问题。二是坚持“以案促改”常态化教育,以冯新柱案教育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书记严格把关,杜绝网上下载搞应付的现象。三是完善了公文起草和审核签发等制度,对各项工作安排做到紧密结合实际,坚决杜绝文件制发照抄照搬、网上下载等问题。四是与经贸局党委联系,建议自来水公司党支部结合企业实际再次安排“强根铸魂国企兴”主题实践活动等党建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对慢作为、推诿扯皮,延误工作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今后在实施各类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发改、财政等部门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每个环节做到合法、合规、按章办事,杜绝出现不按程序办理采购现象。二是及时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办理相关采购手续时不拖拉,要依规依纪及时采购农机具支持农业生产,确保不误农时,防止出现慢作为影响生产的问题发生。三是对驻场官方兽医进行了提醒谈话,在驻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中要强化履职,切实加强入场、宰前、宰中和宰后检测,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印发了《驻县生猪定点屠宰厂检疫人员相关制度》(宁牧字〔2020〕2号),与驻场动物检疫工作人员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夯实工作职责。四是制定完善了公文审核签发工作制度。下一步将严格规范公文运行,对紧要工作确需制发公文的,要及时督促和提醒分管领导审签,并按程序印发,确保公文制发的及时性、有效性。五是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大队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的教育和管理,强化政治学习,端正工作态度,树立大局意识,强化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力度。开展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法规学习活动,每月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一次。六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工作中防止出现不担当不作为互相“踢皮球”问题发生,并对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的岗位进行了内部调整进一步细化了职责分工,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整改。
3.关于存在不作为或不主动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项目资金使用问题,建立了年度项目实施责任清单,对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使用范畴,落实了责任人与责任股室,对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局务会每月进行跟进督办,确保上级安排的各类项目资金及时规范使用,发挥涉农涉水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保障群众享受到相关项目惠泽利益。二是加强对种子、农药、兽药等经营行为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春季农资市场检查,确保了疫情期间的农资质量安全和供给保障,查办涉农违法案件2起。三是在3月中下旬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农资经营情况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对生产资料及兽药、农药经营门店的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四是加强宣传,与农资经营户签订了承诺书。结合县上各类宣传活动,设置宣传点,加强种子、农药、兽药等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群众自觉参与监管的良好氛围。五是对兽药饲料经销店进行了再次核查,监督问题整改。同时,对现场核查行为进行了规范,做好相关标准审查把关,杜绝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就颁发许可的现象再次发生。六是结合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按照程序将兽药许可移交县行政审批局。七是2017年9月已重新更换了阳光牌二氧化氯消毒机和消毒剂;2017年10月开始对渔洞河水库进行了彻底清淤;制定了反应池、沉淀池、清水池定期清洗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县城供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县城供水管理安全有序运行。八是坚持定期调查研究制度,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自来水公司、三星宾馆负责人关于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工作情况,加强对自来水公司、三星宾馆的管理。要求两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向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可采取向局务会提交议题的方式来讨论确定公司重大事务,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
整改结果: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履行不到位,风险防控制度未落实,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关于部分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干部遵纪守规问题,一是局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和日常监管,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督促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二是严格工作纪律,对上班迟到、早退、退二线不能正常上班干部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和谈话。三是加强以案促改,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对冯新柱和赵健案反面典型案例的学习,通过学习增强政治立场和坚定理想信念。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要明辨是非,弘扬正气与社会黑恶势力和不良倾向作斗争。四是及时通报本单位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五是对驻场官方兽医进行了提醒谈话,在驻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中要强化履职,切实加强入场、宰前、宰中和宰后检测,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印发了《宁陕县畜牧兽医中心驻县生猪定点屠宰厂检疫人员相关制度》(宁牧字〔2020〕2号)。与驻场动物检疫工作人员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夯实工作职责。六是要求全体干部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依法履职,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开展工作。七是印发《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河长制,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运用好考核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涉农、涉水领域生态环境良好。完善了护河员考核管理制度,加强护河员的管理,督促护河员认真履职,确保河道环境良好。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抗牢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预防减少违纪违规现象发生,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四是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做到事必躬亲,重要工作亲自上手,不做二传手,不假手他人,带头做好表率。五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排查分管领域内的廉政风险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党员干部中。六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知敬畏的氛围。
整改结果: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对部分干部长期挂账资金未予清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3+1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车管理办法》,对公车加油、修理、洗车等实行严格管控,规范机关办公用品等采购管理,堵塞财务漏洞。二是严格执行《宁陕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完备接待事项。
三是针对少数干部挂账问题,局财务室已进行整理汇总,并形成账务情况说明提交局务会进行了妥善处理。根据挂账情况做出处理意见,对部分事实清楚且符合历史遗留问题的挂账采取核销和还款等办法进行了处理,对部分形成挂账原因复杂,且一时难以处置到位的,采取了限时作进一步了解核查相关情况,待后视情况再做处理。同时,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对于以前年度项目工程借款问题,按照谁负责的工程项目,由谁督促施工单位到局完善账务,采取分工协作的办法将以往年度工程挂账进行核销。五是2017年县农水科技局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职工,从工会经费列支慰问金问题我局已进行了立行立改,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的提取管理,坚持做到公务费不挤占会员福利资金问题再次出现。六是对相关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印发了《宁陕县畜牧兽医中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宁牧字〔2020〕3号)。加强财务资料的收集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6月个别小额办公经费支出未及时办理相关采购手续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了《宁陕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今后需要办理采购手续的项目必须按程序进行。二是2018年水质检测项目采购手续补签字问题,今后我们将认真纠正。2019年开始我局统一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采购手续,按照采购相关要求及程序办理,从而有效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对县畜牧中心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印发了《宁陕县畜牧兽医财务管理制度》(宁牧字〔2020〕4号)。建立了长效机制,加强财务资料的收集管理,避免造成财务资料时间打印错误问题的发生,要求中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财务资料的审核把关。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2016年巡察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有待加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干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制度,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向局党委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下属单位、支部责任人下达整改任务责任清单,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成效。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整改。三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纪律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局机关、下属独立预算单位严格按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强化财经纪律。五是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监督,及时督促局党委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一一整改落实,违纪问责处理到位,扎实做好巡察监督后半篇文章
整改结果: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履行部门脱贫攻坚职能职责还需努力,帮扶贫困村产业基础薄弱、增收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关于部分干部不熟悉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少数包帮干部履职尽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干部帮包责任制度,调整了部分干部包帮户,夯实干部帮扶职责,把帮包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开展贫困户信息核查,指导干部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学习,熟悉村情户情,杜绝不熟悉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等问题发生。三是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改进工作态度,耐心宣传、解释政策,驻村工作队对包帮贫困村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全面摸排,确保相关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部分基础设施保障不够到位,产业带贫益贫后继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广货街镇猴子坪、金川镇张家湾、梅子镇寇家湾等三个安置点自来水压力不足问题均是由于安置点内部主管道漏水问题造成的,我局联系镇村后,已全部由我局负责实施维修整改到位。广货街猴子坪安置点供水由已于2019年12月底前维修整改到位,金川镇张家湾安置点已于2019年12月底前维修整改到位,梅子镇寇家湾安置点已于2019年11月底前维修整改到位。四亩地镇柴家关村集中供水入户水量小的问题是由于供水主管道闸阀人为操作不当导致阀门损坏所致,我局已安排施工单位于2019年11月更换了供水主管道闸阀。目前,按照《宁陕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9)19号)及《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宁陕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6-11月份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差额补助资金的通知》(宁农水发(2019)142号)文件要求,全县已建成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均落实了管护人员并挂牌公示,工程管理补助资金已下发到各镇村。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督促指导镇村开展农村供水管护工作,保障群众安全用水。二是立足我县产业发展现状,针对原产业奖补办法到期实际情况,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修订完善2020年产业奖补办法,落实好各类补助政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益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目前2020年产业奖补办法还在进一步完善中。三是围绕四大主导产业,通过农业产业振兴“十百千”工程,“航母型”农业园区提升工程等项目实施,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实力。鼓励企业和经营主体开展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加强富硒品牌打造,建设规模化生产、初深加工基地,伸延产业发展链条,不断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四是发挥产业脱贫技术服务110指挥体系作用,加大对种养殖技术的培训,加强技术指导,提升产业大户和贫困群众管理水平。建立2020年农业产业项目库,继续大力实施农业产业振兴“十百千”工程,安排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2080万元,在40个贫困村重点培育提升26 个农业园区建设,提升各园区产业发展和带贫能力。五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补充完善2018年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的紧急通知》,各镇对所有村2018年4012户贫困户产业到户台账进行了核实整改。2018年县财政安排3648万元为全县6080户贫困户配股,2019年7月完成了首次分红,户均分红210元,确保了530户长效产业落到实处。六是2018年11月,全县40个贫困村制定了产业规划,2019年8月剩余31个非贫困村全部制定了产业规划,确保所有规划落到实处。七是大力宣传产业扶持政策。抓住当前农技干部下乡指导各镇春耕生产之际积极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通过产业奖补扶持,提升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确保收入稳定,巩固脱贫成果。
整改结果: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
3.关于指导包帮村发展产业用力不足,脱贫群众的返贫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天麻种植大户开展技术调研,收集整理总结技术经验编入到天麻栽培技术手册中,指导天麻种植户栽培天麻。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和“土专家”的作用,把天麻种植技术能手吸纳到职业农民中,并在职业农民培训过程中开展技术交流,加强技术干部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本领,满足群众发展产业需求。二是全面掌握情况,进一步做好土地流转指导,协调解决茶园建设中的矛盾。目前,16户500余亩土地已全部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合作社完成土地流转。三是结合生凤村位于库周实际情况,全面分析本村自然资源优势和群众意愿,制定了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四是积极推进生凤村产改,壮大村集体经济,规范并建强生凤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五是按照县委县政府“一廊三园”建设规划,打造生凤茶园,目前茶园建设解决贫困户就业40余人,园区建成后,年用工超过20000个,解决了100人以上的贫困户就业。六是大力发展天麻、猪苓、魔芋和中蜂养殖四大产业,目前全村有稳定增收的产业户97户。
整改结果:整改之中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整改工作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整改工作目标,持续深入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局党委书记对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局属单位按照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完成。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党委书记要担负全面领导责任,局班子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班子成员要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从而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分类指导,整改到位。局党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对已整改工作开展“回头望”,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不留死角、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建立整改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研判产生问题的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依照有关政策依据规范工作,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创新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健全机制,环环相扣,构建农水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局工作凝心聚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社会和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
中共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