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要求和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巡察实效。截止目前,部门(镇)巡察覆盖85%,村党组织巡察覆盖90%,发现问题797个,移交线索201条,截止目前立案55件、党政纪处分54人。
把政治巡察和基层单位(镇)性质、职能、特点结合,内涵把握更加准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摆在首要位置,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紧盯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中长期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部门、镇、村重点监督把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在职能职责各环节情况;基层组织建设软弱涣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缺失情况;中省市各类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执行惠民惠农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社会治理和新民风建设、村集体三资情况;办群众之需、解群众之难、化群众之怨情况。
把深化巡察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政治任务,主体责任更加明晰。把巡察监督纳入县委年度工作计划,写入常委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县委班子成员巡察监督责任。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委巡察办,设立2个县委常设巡察组,人员满编到位。县委常委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巡察领导小组会议累计43次研究巡察工作。县委书记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问题线索处置意见,解决巡察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参加分管(联系)单位巡察动员会议和巡察反馈会议,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把各部门、镇配合巡察工作,纳入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把手”履行整改责任及请改情况向纪委全委会报告。
把十五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盯为硬目标,统筹推进更加有力。根据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任务,科学区分长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合理分配工作。开展常规巡察6轮次,巡察49个单位;延伸与专项结合,巡察72个村级党组织。主动链接,配合参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开展三个助力、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领域专项巡察5轮次,发现199个问题,向纪委移交线索102件,立案31 件,党政纪处分31人,移送司法5人。选派10名干部开展2轮次县区交叉巡察,发现问题144个、移交线索19件,立案 5件,党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1人。开展市县脱贫攻坚、人防系统专项联动巡察,反馈问题 53个,移交问题线索8件,截止目前立案1件、党政纪处分1人。
把巡察整改责任、整改落实日常督查做细做实,成果运用更加深入。巡察情况报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抄送纪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巡察发现主要问题、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严格《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审核登记。制定《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及督查督办工作细则》,规定被巡察单位整改必须完成的基本动作,教方法、明路径。强化整改过程管控,出台《巡察整改情况检查评估办法》《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表》《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成效满意度测评表》,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评价、通报。及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整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发现的问题“再发现”。三年来,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措施699条,已整改问题996项,共计建立完善制度480项。
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巡察全过程、各方面,工作要求更加规范。修定、建立《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巡察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40余项;深化办组融合,实行巡察组组长负责制、组务会议议事制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巡察问卷、调查、测试、督查评价提纲,信访、问题线索登记表格等各类文书参考格式,被巡察单位汇报、方案、报告、通报等模板,建立《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巡察组如何制定巡察工作计划、如何审定被巡察单位汇报材料、如何科学收集资料和运用资料、针对谈话对象分层设计谈话提纲、政治巡察具体化的支撑点等操作要务,努力做到管理制度化、任务清单化、过程模板化。
把巡察组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可控可考核,问题导向更加具体。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组的首要任务,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入监督。制定《巡察组绩效考核办法》,设立“问题线索、巡察汇报、《巡察建议书》及《专项整治报告》、组长负责制、督促整改、新闻宣传、创新探索、档案资料”等八个方面21项指标,对巡察组全年工作进行等次评价,与巡察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补贴挂钩,多措并举激励巡察组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