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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办理问题线索超期处理情况的通报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0:24字体大小:

各镇纪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组(纪委),委机关各室部(中心)、各派驻纪检组,县委巡察办:

2017年7月,县纪委印发了《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方式暂行办法》,建立了“红黄牌”预警督办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执纪审查规范化水平,但仍有少数单位存在问题线索办理超期的现象,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11月10日,县纪委案管室向四亩地镇纪委移交了关于反映四亩地镇有关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应于2018年1月10日前办结,但问题线索未按期办结,且未履行书面延期审批手续。2018年4月4日,县纪委办向镇纪委发出督办函,进行红牌警示。2018年6月4日,该镇将此案移送审理。2017年11月18日,县纪委案管室向广货街镇纪委移交了关于北沟村有关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应于2018年1月18日前办结,但问题线索未按期办结,且未履行书面延期审批手续。2018年4月4日,县纪委办向镇纪委发出督办函,进行红牌警示。2018年5月18日,该镇纪委将此案办结。

以上问题线索办理超期情况的发生,反映了两镇纪委书记对执纪审查程序规定和县纪委有关执纪审查规范化文件要求学习不认真,不遵守问题线索处置规定,执纪审查规矩意识淡薄。在线索较复杂的情况下,没有积极寻求突破,而是停滞、拖拉,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广货街镇纪委书记王培旭和四亩地镇纪委书记顾东分别予以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各记差错一次,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希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此为戒,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和规范执行审查调查程序、规定;牢固树立审查调查规矩意识,转变执纪执法理念,确保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合纪合法,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中共宁陕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6月20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