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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室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5:53字体大小:

负责审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复议案件等。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