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本级受理的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综合考评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对经集体排查会议研究确定核查的重要案件线索,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涉案信息查询业务管理等工作。(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