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纪委监委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坚持审理谈话百分百,凡审必谈,充分发挥审理谈话监督、教育作用,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党员合法权利。今年,全县共实施审理谈话78 次, 审结案件75件,实现“零”事故、“零”投诉。
审理谈话不是“走程序”,而是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开展审理谈话前,必须“吃透案情”,深入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和定性量纪等,在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基础上,掌握谈话对象简历、工作表现等情况,根据违纪违法程度、被审查调查人员身体状况等差异,定制谈话提纲,提高谈话质量。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把确保安全作为审理谈话的先行条件和底线要求,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定制个性化安全预案、风险评估表,确保每次谈话符合程序、行之有效。
审理谈话时,工作人员既晓之以“理”,耐心讲解党的政策和纪律规定;又示之以“威”,以铁的证据让谈话对象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更动之以“情”,循序渐进,消除其心理障碍。同时,切实保障被审查调查人员权利,明确告知案件审理程序、时限,充分听取被审查调查人意见、对错误的认识和申辩等,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审理谈话结束后,及时将谈话情况向所在单位进行反馈,督促所在单位继续加强教育引导。在处分决定送达时再次进行沟通谈话,处分决定送达一个月后对少数处分对象通过其单位领导和身边同事了解受处分后的表现情况,督促所在单位加强组织关心,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今后工作,提升审理谈话和处分成效。